四種憲政思潮
社會主義憲政
編輯社會主義憲政主張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將現有憲法落實到位,包括落實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等。
憲政社會主義
編輯憲政社會主義是民主社會主義者對於民主憲政創造的理論,是相對於「專制社會主義」、「極權社會主義」或「威權社會主義」的概念。[1]憲政社會主義反對國家至上,支持社會至上,實行自由平等、共同富裕幸福的經濟的制度。反對將「人民」作為「敵人」的對立面,而應當作為所有公民。憲政社會主義突出公眾的社會權力,公民對國家社會應有直接參與權和監督權,並與國家權力產生互動。[2]憲政社會主義同自由主義一樣,反對國家主義,主張由提升的「社會自組織能力」而產生的團體控制權力,而非由國家機器控制。
憲政社會主義者之所以主張社會主義,是為了能讓「憲政」概念被體制內更廣泛的接受,00年代「憲政」一詞被黨內重新提及,「社憲派」居功至偉。[1]但2012年後,「憲政」一詞被官方徹底禁止,憲政社會主義目前處於受禁狀態。
自由主義憲政
編輯即「自由民主制」。
自由主義憲政是最正統的憲政體制,由梁啓超、孫中山等人提出,是基於戊戌變法和清末新政的大背景提出的。1901年中國自由主義鼻祖梁啓超在《清議報》上發表《立憲法議》,提出:「有土地、人民立於大地者謂之國。世界之國有二種:一曰君主之國,二曰民主之國。設制度、施號令以治其土地、人民謂之政。世界之政有二種:一曰有憲法之政(亦名立憲之政),二曰無憲法之政(亦名專制 之政)。采一定之政治以治國民謂之政體。世界之政體有三種:一曰君主專制政體,二曰君主立憲政體,三曰民主立憲政體。今日全地球號稱強國者十數,除俄羅斯為君主專制政體,美利堅法蘭西為民主立憲政體外,自余各國則皆君主立憲政體也。君主立憲者,政體之最良者也。」1908年清政府發布了《欽定憲法大綱》,規定「臣民於法律範圍以內,所有言論、著作、出版及集會、結社等事,均准其自由」。但由於清政府錯誤推行了皇族內閣的政策,孫中山等人發起了辛亥革命,建立了亞洲的第一個民主共和國。[1]
然而,後續的歷史引證了梁啓超在與孫中山針對革命一事論戰時的預測,中國陷入了「革命復革命」、「流血飄杵」的窘境。[3]中國先是經歷了不穩定的北洋政府時期,隨即進入了國民黨一黨獨裁時期。1949年,隨着中國共產黨取得國共內戰的勝利,標誌着自由主義憲政實現可能性的徹底告吹[4],按照儲安平[5]、嚴家其等人的說法,中國進入「黨天下」時期。[6](此處有爭議,中國進入「黨天下」,也有看法認為是1927年國民黨建立一黨專政之後。)
2008年,劉曉波等人發表《零八憲章》,其中再次提出了自由主義憲政的主張:
自由、人權、平等、共和、民主、憲政。
其主張有:修改憲法、分權制衡、立法民主、司法獨立、公器公用、人權保障、公職選舉、城鄉平等、結社自由、集會自由、言論自由、宗教自由、公民教育、財產保護、財稅改革、社會保障、環境保護、聯邦共和(有爭議)、轉型正義。[7]
其他未被寫入《零八憲章》的有:公民社會、新聞自由、出版自由、良心自由、思想自由、政治信仰自由、經濟自由、學術自由、教育自由、大學自治以及靜坐、絕食、遊行、燭光集會、街頭演講等合法抗議之自由等等。
儒家憲政
編輯儒家憲政是一種「原教旨主義」的思想,它並沒有從中國傳統思想中挖掘政治模式,而是從西方中世紀宗教統治中攫取靈感。
儒家憲政有三種模式,分別是蔣慶的「三院制」、白彤東的「儒家的精英制與民眾的有限參與」和陳明「公民宗教觀」。其中,前兩個是通過考試或身份確定代表「天」和「地」的議員來限制代表「人」的民意,而第三個則主張像美國的基督教一樣,建立一個隸屬於全民的「公民宗教」[8](即非國教形式的民族崇拜圖騰)。
參考資料
編輯- ↑ 1.0 1.1 1.2 馮崇義:當代中國的三種憲政思潮獨立中文筆會
- ↑ 我所認同的憲政社會主義中國數字時代
- ↑ 秦永敏:論中國向憲政民主制的和平轉型系列之三——論和平轉型與革命和暴力的關係獨立中文筆會
- ↑ 徐友漁. 點評中國:為什麼我們沒有實現真正的憲政共和?BBC中文網
- ↑ 史海:1957年《人民日報》上的儲安平中國新聞網
- ↑ 1949之後:中國幾十年的運動史美國之音中文網
- ↑ 《零八憲章》全文RFI中文網
- ↑ 儒家憲政辨:傳統「普適化」思維與當今憲政設計的可能性和限度普世社會科學研究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