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种宪政思潮

社会主义宪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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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宪政主张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将现有宪法落实到位,包括落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

宪政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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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政社会主义是民主社会主义者对于民主宪政创造的理论,是相对于“专制社会主义”、“极权社会主义”或“威权社会主义”的概念。[1]宪政社会主义反对国家至上,支持社会至上,实行自由平等、共同富裕幸福的经济的制度。反对将“人民”作为“敌人”的对立面,而应当作为所有公民。宪政社会主义突出公众的社会权力,公民对国家社会应有直接参与权和监督权,并与国家权力产生互动。[2]宪政社会主义同自由主义一样,反对国家主义,主张由提升的“社会自组织能力”而产生的团体控制权力,而非由国家机器控制。

宪政社会主义者之所以主张社会主义,是为了能让“宪政”概念被体制内更广泛的接受,00年代“宪政”一词被党内重新提及,“社宪派”居功至伟。[1]但2012年后,“宪政”一词被官方彻底禁止,宪政社会主义目前处于受禁状态。

自由主义宪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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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自由民主制”。

自由主义宪政是最正统的宪政体制,由梁启超孙中山等人提出,是基于戊戌变法和清末新政的大背景提出的。1901年中国自由主义鼻祖梁启超在《清议报》上发表《立宪法议》,提出:“有土地、人民立于大地者谓之国。世界之国有二种:一曰君主之国,二曰民主之国。设制度、施号令以治其土地、人民谓之政。世界之政有二种:一曰有宪法之政(亦名立宪之政),二曰无宪法之政(亦名专制 之政)。采一定之政治以治国民谓之政体。世界之政体有三种:一曰君主专制政体,二曰君主立宪政体,三曰民主立宪政体。今日全地球号称强国者十数,除俄罗斯为君主专制政体,美利坚法兰西为民主立宪政体外,自余各国则皆君主立宪政体也。君主立宪者,政体之最良者也。”1908年清政府发布了《钦定宪法大纲》,规定“臣民于法律范围以内,所有言论、著作、出版及集会、结社等事,均准其自由”。但由于清政府错误推行了皇族内阁的政策,孙中山等人发起了辛亥革命,建立了亚洲的第一个民主共和国。[1]

然而,后续的历史引证了梁启超在与孙中山针对革命一事论战时的预测,中国陷入了“革命复革命”、“流血飘杵”的窘境。[3]中国先是经历了不稳定的北洋政府时期,随即进入了国民党一党独裁时期。1949年,随着中国共产党取得国共内战的胜利,标志着自由主义宪政实现可能性的彻底告吹[4],按照储安平[5]严家其等人的说法,中国进入“党天下”时期。[6](此处有争议,中国进入“党天下”,也有看法认为是1927年国民党建立一党专政之后。)

2008年,刘晓波等人发表《零八宪章》,其中再次提出了自由主义宪政的主张:

自由、人权、平等、共和、民主、宪政。

其主张有:修改宪法、分权制衡、立法民主、司法独立、公器公用、人权保障、公职选举、城乡平等、结社自由集会自由言论自由宗教自由公民教育、财产保护、财税改革、社会保障、环境保护、联邦共和(有争议)、转型正义[7]

其他未被写入《零八宪章》的有:公民社会新闻自由、出版自由、良心自由、思想自由、政治信仰自由、经济自由学术自由教育自由大学自治以及静坐绝食游行烛光集会、街头演讲等合法抗议之自由等等。

儒家宪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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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宪政是一种“原教旨主义”的思想,它并没有从中国传统思想中挖掘政治模式,而是从西方中世纪宗教统治中攫取灵感。

儒家宪政有三种模式,分别是蒋庆的“三院制”、白彤东的“儒家的精英制与民众的有限参与”和陈明“公民宗教观”。其中,前两个是通过考试或身份确定代表“天”和“地”的议员来限制代表“人”的民意,而第三个则主张像美国的基督教一样,建立一个隶属于全民的“公民宗教[8](即非国教形式的民族崇拜图腾)。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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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 1.1 1.2 冯崇义:当代中国的三种宪政思潮独立中文笔会
  2. 我所认同的宪政社会主义中国数字时代
  3. 秦永敏:论中国向宪政民主制的和平转型系列之三——论和平转型与革命和暴力的关系独立中文笔会
  4. 徐友渔. 点评中国:为什么我们没有实现真正的宪政共和?BBC中文网
  5. 史海:1957年《人民日报》上的储安平中国新闻网
  6. 1949之后:中国几十年的运动史美国之音中文网
  7. 《零八宪章》全文RFI中文网
  8. 儒家宪政辨:传统“普适化”思维与当今宪政设计的可能性和限度普世社会科学研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