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代大舞
周代是中国乐舞文化的第一高峰,特别是西周周武王之弟周公在“制礼”的同时“作乐”,用“乐”这种声形谐和的艺术型式来表现礼,培育礼。对公元前26世纪到前11世纪流传的历代乐舞的整理更是文化史中的空前壮举。从此,舞乐有了统领其他文化的崇高地位。 周公制礼作乐的过程除了创作纪念其父兄建周灭纣之乐武“大武”外更把传说中的帝王从黄帝尧舜到商汤等五帝的乐舞整理与<大武>并称为‘六代舞’为雅乐舞蹈前声,也是周代雅乐的主要内容。
‘六代大舞’外尚有‘六小舞’即<帔舞><羽舞><皇舞><旄舞><干舞><人舞>及<象舞><万舞>都是周代官廷雅乐舞蹈常见的,而在民间及贵族家庭的乐舞称<散舞>,少数民族的称之<四夷舞>,<傩舞><巫舞>则是具有宗教色彩的舞蹈。 先秦儒家的著作中可发现儒家视乐舞视为教化工具,虽然随著春秋时代西周的礼乐制度受到破坏,但却在各诸侯国宫廷女乐与民间乐舞发展起来,诸侯的乐舞是常用来招待娱乐宾客或是以礼品或贡品将乐人和乐器赠与之类,并在民间迅速发展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