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食人史
中國歷史上的食人行為大致可以分為「求生性食人」和「習得性食人」[1]。中國歷史上因為乾旱、洪水、蝗災、暴政、暴民等天災人禍,經常發生饑荒,特別是政權更迭的戰爭時期更是災禍不斷。吃人事件在中國歷史上史不絕書,如「易子而食」、「人相食」,《史記》、《新唐書》、《資治通鑑》、《明史》等史書都有詳細記載。僅據二十五史統計,中國歷史上共有403起發生過人相食的記載。[2]
商周
編輯西周及以前由於人口稀少,森林茂盛,植被豐富,沒有可靠的食人記載。關於商周時期的飲食研究,有何毓靈、仇士華、徐廣德《殷墟54號墓出土人骨的碳氮穩定同位素分析》。「商朝人主要吃黍……較高等級人群與較低等級人群相比,在主食結構上更加多樣化。……較高等級的人群還可能食用較多的水果和蔬菜等。……青魚、草魚、鯉魚,另外還有蚌、蛤、田螺等(食物)。」[3]
春秋戰國
編輯齊桓公《韓非子·二柄·難一皆》記載:「齊桓公好味,易牙蒸其子首而進之。」
魏文侯時,魏國將領樂羊攻打中山國,中山國君殺了樂羊的兒子,製成羹給他吃。樂羊把羹一飲而盡,並消滅了中山國。雖然樂羊有破敵國之功,但魏文侯從此卻對他存有戒心,不再重用他。[4]
《墨子·節葬下》中說:「子墨子曰:……昔者越之東,有輆沐國者,其長子生則解而食之,謂之宜弟」。
據《史記》記載,白起在長平圍攻趙軍,至九月,「趙卒不得食四十六日,皆內陰相殺食」。[5]
《左傳》宣公十五年中記載:宋人懼,使華元夜入楚師,登子反之床,起之曰:「寡君使元以病告,曰:『敝邑易子而食,析骸以爨。雖然,城下之盟,有以國斃,不能從也。去我三十里,唯命是聽。……」
《史記》平原君虞卿列傳中記載:「李同曰:「邯鄲之民,炊骨易子而食,可謂急矣,而君之後宮以百數,婢妾被綺縠,餘粱肉,而民褐衣不完,糟糠不厭。……」
兩漢
編輯《漢書·食貨志》記載「漢興,接秦之弊,諸侯並起,民失作業,而大飢謹。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過半。高祖乃令民得賣子 ,就食蜀漢。天下既定,民亡蓋藏。自天子不能具醇駟,而將相或乘牛車。」(《漢書》卷二十四上《食貨志》 )
高祖二年(前205年),七月左右「關中大饑,米斛萬錢,人相食。令民就食蜀、漢。」[6]
《史記·黥布列傳》記載:「漢誅梁王彭越,醢之。盛其醢,遍賜諸侯。」
前138年平原地區「河水溢於平原(今山東省平原縣)。大飢,人相食」[7]
公元前135年「河南貧人傷水旱萬餘家,或父子相食。」[7]
漢武帝元鼎三年(前114年),「四月,關東旱,郡國四十餘饑,以士洋相食,莫不大快朵頤」。(《前漢書·武帝本紀》)
夏侯勝曾描述前114年的經濟狀況:「武帝雖有攘四夷廣土斥境之功,………然多殺士眾,竭民財力,奢泰亡度,天下虛耗,百姓流離,物故者半。蝗蟲大起,赤地數千里,或人民相食,畜積至今未復。」(《漢書》卷七十五)
漢元帝初元元年(前48年),「九月,關東郡國十一大水,饑,或人相食,轉旁郡錢、穀以相救。」[8]
漢元帝初元二年(前47年)六月,「關東饑,齊地人相食。」[8]
漢成帝永始二年(前15年),「梁國平原郡人相食……」
京兆尹王章對成帝說:「羌胡尚殺首子以蕩胸正世,況於天子而近己出之女也」。[9]
新莽天鳳元年(14年),「緣邊大飢,人相食。」
《漢書》卷99下,新莽地皇三年(23年)2月,「是月,赤眉殺太師犧仲景尚。關東人相食。」
新莽地皇四年(23年),王莽被殺,懸首示眾,「百姓共提擊之,或切食其舌」。
漢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9月,「赤眉遂燒長安宮室市里,害更始。民飢餓相食,死者數十萬,長安為虛,城中無人行。」
漢光武帝建武二年(26年),關中大饑「人相食,城郭皆空,白骨蔽野。」[10]
漢安帝永初三年(109年)三月,「京師大饑,民相食。」 [11]
漢桓帝元嘉元年(151年),「任城、梁國飢,民相食。」[12]永壽元年,「二月,司隸、冀州飢,人相食」 [13]
《後漢書·南蠻傳》說:「……噉人國,生首子輒解而食之,謂之宜弟。」
漢靈帝建寧三年(170年),「河內人婦食夫,河南人夫食婦。」
漢獻帝興平元年(194年),出現蝗災,「六月,蝗蟲起,百姓大飢,是時谷一斛五十萬,豆麥二十萬,人相食啖,白骨委積,臭穢滿路。」
興平二年,董卓初死(195年),「三輔民尚數十萬戶。李傕、郭汜等放兵劫掠,加以饑饉,二年間民相食略盡」。(《資治通鑑》)
三國
編輯漢獻帝初平二年(191年),太祖(曹操)軍乘氏(鉅野西南)。大飢,人相食。(《三國志·魏書·荀彧傳》)
「自遭荒亂,率乏糧穀。諸軍並起,無終歲之計,飢則寇略,飽則棄餘,瓦解流離,無敵自破者不可勝數。袁紹之在河北,軍人仰食桑椹。袁術在江、淮,取給蒲蠃。民人相食,州里蕭條。」、興平元年(194年),「初,太祖乏食,昱略其本縣,供三日糧,頗雜以人脯」(《三國志·魏書·程昱傳》)
興平二年(公元195年)呂布奇襲徐州,導致劉備的部隊被迫退守至廣陵郡。同時由於糧草殆盡導致士兵飢餓難耐,最終發生「軍中相食」事件。[14]
《後漢書·臧洪傳》記載興平二年(195年),臧洪讓士兵吃自己妻子,「紹(袁紹)兵圍洪,城中糧盡,洪(臧洪)殺愛妾,以食兵將,兵將成流涕,無能仰視。」
王忠曾在三輔混亂時,因飢餓吃過人肉[15]。後來曹丕知道這件事情後,在跟隨曹操外出時,曹丕令藝人取來墓塚間的髑骼系在王忠馬上嘲笑之[16]。
魏明帝青龍四年(236年),遼東公孫淵反。景初二年(238年)正月,使司馬懿將四萬人討淵。六月,至遼東,圍襄平(遼陽市)。七月,大雨,雨霽,合圍,百計攻之,矢石如雨。淵窘急,糧盡,人相食,死者甚多。八月,淵請降,不聽。城潰,斬淵父子於梁水上。(《三國志·魏書·公孫淵傳》)
西晉
編輯晉懷帝永嘉五年(311年),「關西饑饉,白骨蔽野,民存者百無一二。」(《資治通鑒》)《晉書·卷37司馬模傳》:「時關中饑荒,百姓相啖;加以疾疫,盜賊公行,模力不能制。」
晉愍帝建興四年(316年),八月,劉曜進逼長安。司馬模之子司馬保遣胡崧兵入援,打擊劉曜於靈台(長安西)。「崧恐國威復振,則麴索(麴允、索琳守長安)勢威,乃帥城西諸郡兵屯渭北不進,遂還槐里(長安西興平)。曜攻陷長安外城,麴允、索琳退保小城以自固。內外斷絕,城中饑甚。斗米值金二兩,人相食,死者大半,亡逃不可制。唯涼州義眾千人守死不移。太倉有麴數十餅,麴允屑之為粥以供帝,既而亦盡。」(《資治通鑒》)
東晉
編輯晉孝武帝太元十年(385年)春,「正月,前秦苻堅朝饗群臣,時長安飢,人相食,諸將歸,吐肉以飼妻子。」(《資治通鑒》卷一百零六)
太元十年(385年)十月,「燕、秦相持經年,幽、冀大饑,人相食,邑落蕭條,燕之軍士多餓死,燕王(慕容)垂禁民養蠶,以桑椹為食」(《資治通鑒》卷一百六)
前秦時苻登攻打w:羌軍,當時歲旱大饑,苻登把羌人屍體稱為「熟食」,激勵戰士說:「汝等朝戰,暮便飽肉,何患於飢!」氐軍每戰必大嚼羌軍死人肉,「歡健能鬥」。羌軍,當時歲旱大饑,苻登把羌人屍體稱為「熟食」,激勵戰士說:「汝等朝戰,暮便飽肉,何患於飢!」氐軍每戰必大嚼羌軍死人肉,「歡健能鬥」。姚萇聞之,急召碩德說:「汝不來,必為苻登所食盡。」(《晉書》載記第十五「苻丕、苻登」)
太元十二年(387年),後涼的最後一年,「涼州大饑,米斗直錢五百,人相食,死者太半」(《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一十二)
南北朝
編輯宋人劉敬叔的《異苑》:「元嘉中,豫章胡家奴開邑王冢,青州人開齊襄公冢,並得金鉤,而屍骸露在岩中儼然。茲亦未必有憑而然也,京房屍至義熙中猶完具,殭屍人肉堪為藥,軍士分割食之。」
元嘉十八年,北魏世祖拓跋燾遣鎮南將軍奚眷出擊酒泉,北涼沮渠無諱派遣堂弟沮渠天周據守,「酒泉城中食盡,萬餘口皆餓死,沮渠天周殺妻以食戰士。」[17]
宋文帝元嘉三十年(453年),「張超之走至合殿御床之所,為軍士所殺,刳腸割心,諸將臠食其肉,生啖之。」[18]
梁武帝太清三年(549年)「九江大饑,人相食者十四五」,建康城(南京)被侯景圍困,「數月之間,人至相食,猶不免餓死,存者百無一二。」、「軍人屠馬於殿省間,雜以人肉,食者必病」。[19]
侯景死後,屍體被搶食,元帝承聖元年(552年)「暴景屍於市,市民爭取食之骨皆盡……」,侯景參謀王偉,也被烹食。
《南史》毗騫:「國法刑人,並於王前啖其肉。」「國內不受估客,往者亦殺而食之。」
《北史》流求:「國人好相攻擊,收斗死者聚食之。其南境;人有死者,邑里共食之。戰鬥殺人,便以所殺人祭其神。」
隋
編輯隋煬帝三征高句麗,高句麗將斛斯政獻出求和,煬帝將斛斯政烹死,把肉分給百官吃。
隋煬帝大業十二年(616年),江淮饑饉,「始采樹皮葉,或搗槁為末,或煮土而食;諸物皆盡,乃自相食。」
大業十三年(617年)四月,薛仁杲與其父薛舉起兵,俘獲庾信之子庾立,由於庾立不肯降,薛仁杲怒割其肢體,放火上燒烤,再以白酒吞吃。
隋代末年,「隋末荒亂,狂賊朱粲起於襄、鄧間,歲飢,米斛萬錢,亦無得處,人民相食。粲乃驅男女小大仰一大銅鐘,可二百石,煮人肉以矮賊。生靈殲於此矣。」,朱粲竟說:「食之美者,寧過於人肉乎!」(唐·張鷟《朝野僉載》)
隋末的諸葛昂與高瓚嗜食人肉。高瓚將雙胞胎小孩殺掉,頭顱、手和腳分別裝在盤子裏,做成「雙子宴」,與諸葛昂一起享用;諸葛昂則把自己的愛妾蒸熟,擺成盤腿打坐的姿勢,臉上重新塗好脂粉,諸葛昂親手撕她大腿上的肉請高瓚吃。(《唐人說薈》卷五,引張騫《耳目記》)[來源請求]
唐
編輯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年)二月,秦王李世民大敗王世充,軍傅洛陽城,塹而守之。王世充糧且盡,人相食,至以水汩泥去礫,取浮土糅屑為餅。民病腫股弱,相藉倚道上。其尚書郎盧君業郭子高等皆餓死。御史大夫鄭頤丐為浮屠,世充惡其言,殺之。(《新唐書卷85 王世充傳》)
唐太宗貞觀十七年(643年)一月,鄠尉游文芝告發代州都督劉蘭成謀反,一月戊申,蘭成坐腰斬。右武候將軍丘行恭,探蘭成心肝食之。上(唐太宗)聞而讓之曰:蘭成謀反,國有常刑,何至如此!若以為忠孝,則太子諸王先食之矣,豈至卿耶?行恭慚而拜謝。[20]
唐高宗永淳元年(682年)「四月,關中饑饉,斗米三百,將幸東都(洛陽),留太子監國。」「五月,東都霖雨,乙卯,洛水溢,溺居民千餘家。關中先水後早蝗,繼以疾疫,米斗四百,兩京間死者相枕於路,人相食。」(《資治通鑑》)
武則天時期,杭州臨安縣尉薛震好吃人肉,「有債主及奴詣臨安,於客舍,遂飲之醉。殺而臠之,以水銀和煎,併骨消盡。後又欲食其婦,婦覺而遁。縣令詰得其情,申州,錄事奏,奉敕杖殺之。」(《朝野僉載》)
武則天時期,「周嶺南首陳元光設客,令一袍褲行酒。光怒,令曳出,遂殺之。須臾爛煮,以食諸客。後呈其二手,客懼,攫喉而吐。」(出《摭言》。明抄本作出《朝野僉載》)
張鷟《朝野僉載》卷二:「後誅易之昌宗等,百姓臠割其肉,肥白如豬肪,煎炙而食。」
唐玄宗開元中葉人陳藏器(713年-741年)《本草拾遺》寫吃人肉可以治病。
安史之亂(755年-763年)時,山西睢陽被圍,守將張巡、許遠誓死守城,糧盡食人;後來城破,人口從三萬人降到四百人,多是被士兵吃掉的:「(張)巡士多餓死,存者皆瘦傷氣乏。巡出愛妾曰:『諸君經年乏食,而忠義不少衰,吾恨不割肌以啖眾,寧惜一妾而坐視士飢』乃殺以大飧,坐者皆泣。巡疆令食之。遠亦殺奴僮以哺卒,至羅雀掘鼠,煮鎧弩以食。……被圍久,初殺馬食,既盡,而及婦人老弱,凡食三萬口。人知將死,而莫有畔者。城破,遺民止四百而已。」(《新唐書》卷192)
唐代宗廣德元年(763年),江東大疫,「死者過半」,獨孤及描述這次的災難:「辛丑歲(762年),大旱,三吳飢甚,人相食。明年大疫,死者十七八,城郭邑居為之空虛,而存者無食,亡者無棺殯悲哀之送。大抵雖其父母妻子也啖其肉,而棄其骸於田野,由是道路積骨相支撐枕藉者彌二千里,春秋以來不書。」(《吊道殣文》)
白居易(772年-846年)寫《輕肥》一詩有「是歲江南旱,衢州人食人。」
張茂昭為節鎮,頻吃人肉,及除統軍,到京。班中有人問曰:聞尚書在鎮好人肉,虛實?」 昭笑曰:「人肉腥而且肕,爭堪吃。」(《盧氏雜記》)
唐僖宗廣明二年(881年),黃巢攻佔長安,「時京畿百姓皆寨於山谷,累年費耕耘,賊坐空城,賦輸無如,穀食騰踴,米斗三十錢,官軍皆執山寨百姓,蠰於賊為食,人獲數十萬」(《舊唐書·列傳第一百五十》)
唐僖宗中和三年883年,《舊唐書·黃巢傳》記載:「賊圍陳郡三日,關東仍歲無耕稼,人俄倚牆壁間,賊俘人而食,日殺數千。賊有舂磨砦,為巨碓數百,生納人於碎之,合骨而食,其流毒若是。」
「楷擊陳州敗死,巢自圍之,略鄧、許、孟、洛,東入徐、袞數十州。人大饑,倚死城塹,賊俘以食,日數千人,乃辦列百巨碓,糜骨皮於臼,並啖之。」(《新唐書·列傳第一百五十下》)
「巢益怒,營於州北,立宮室百司,為持久之計。時民間無積聚,賊掠人為糧,生投於碓,並骨食之,號給糧之處曰『舂磨寨』。縱兵四掠,自河南、許、汝、唐、鄧、孟、鄭、卞、曹、濮、徐、袞等數十州,咸被其毒。」「黃巢圍陳州幾三百日……」(《資治通鑒·第二二五卷》)
秦宗權稱帝後,軍隊用人肉乾當糧食,「賊首皆剽銳慘毒,所至屠慘人物,燔燒郡邑。西至關內,東極青齊,南出江淮,北至衛滑,魚爛鳥散,荊榛蔽野。賊既乏食,啖人為儲,軍士四出,則鹽屍而從」(《舊唐書·列傳第一百五十》)。
唐僖宗光啟二年(886年),「荊、襄蝗,米斗錢三千,人相食,淮南蝗,自西來,行而不飛,浮水緣城入揚州府署,竹樹幢節,一夕如剪……」
光啟三年(887年),「楊行密圍廣陵且半年,秦彥、畢師鐸大小數十戰多不利,城中無食,料值錢五十緡,草根木實皆盡,以堇泥為餅食之,餓死者大半。宣州軍掠人詣肆賣之,驅縛屠割如羊豕,訖無一聲,流血滿於坊市。彥、師鐸無如之何,顰蹙而已。」
唐昭宗龍紀元年(889年),「楊行密圍宣州,城中食盡,人相啖……」(《資治通鑒》卷258)
唐昭宗天復二年(902年),鳳翔城被朱全忠包圍,狗肉每斤五百錢,人肉每斤只一百錢。
唐哀帝天佑三年(906年):「時汴軍築壘圍滄州,鳥鼠不能通,仁恭(劉仁恭)畏其(朱全忠)強,不敢戰。城中食盡,丸土而食,或互相掠啖。」(《資治通鑒》卷265)
五代十國
編輯後唐莊宗同光三年(925年),「崇韜征犒軍錢數萬於宗弼、宗弼靳之。士卒怨怒,縱火喧譁。崇韜欲自明,乃白收宗弼族誅之,籍沒其家。蜀人爭食宗弼之肉。」(《資治通鑑》)
吳國將領高澧「嗜殺人而飲血,日暮,必於宅前,後掠行人而食之」。
後晉天福七年(942年),「南漢劉龔以胡僧雲其名不利,改名劉龑。912-942在位。多權數,自矜大,窮奢極侈,用刑慘酷:有灌鼻、割舌、支解、刳剔、炮炙、烹蒸之法。或集毒蛇水中,以罪人投之,謂之水獄。」[21]
天福六年(942年),後晉萇從簡屠戶出身,官至左金吾衛上將軍,歷任河陽、忠武、武寧等鎮節度使,尤好吃人肉。「……從簡好食人肉,所至多潛捕民間小兒以食。」(《新五代史·萇存簡》)
後晉天福十二年(947年),張彥澤被耶律德光擒殺,百姓剖開他的頭顱,挖出腦髓,又割其肉,一道烹食。「高勲訴彥澤殺其家人,契丹主亦怒彥澤剽掠京城,並傅住兒鎖之。以彥澤之罪,宣示百官,問應死否?皆言應死。百姓亦投牒爭疏彥澤罪。次日,斬彥澤及住兒於北市,仍命高勲監刑。彥澤前所殺士大夫子孫,皆絰杖號哭,隨而詬詈,以杖撲之。勲命斷腕出鎖,剖其心以祭死者。市人爭破其腦取髓,臠其肉而食之。」(《資治通鑑》)
後漢高祖乾佑元年二年(948年-949年),趙思綰喜食人肝,更喜歡用酒吞人膽,他說:「吞此干枚,則膽無敵矣!」,共吃人肝六十六個。「趙思綰好食人肝,常面剖而膾之,膾盡,人猶未死。又好以酒吞人膽,謂人曰:吞此千數,則膽無敵矣。長安城中食盡,取婦女幼稚為軍糧,日計數而給之。每犒軍,輒屠數百人,如羊豖法。」(《資治通鑑》、《舊五代史》卷109)
遼宋金
編輯遼穆宗曾聽信女巫肖古的建議,以人膽入藥。[22]
開寶二年(969)王彥昇為原州(甘肅鎮原)防禦使。「西人(甘肅少數民族)有犯漢法者,彥升不加刑,召僚屬飲宴,引所犯,以手捽斷其耳,大嚼,巵酒下之。其人流血被體,股慄不敢動。前後啗者數百人。西人畏之,不敢犯塞。」(王辟之《澠水燕談錄》)[23]
宋太祖年間,宋太祖的妻弟王繼勛以殘暴、吃人聞名,最後被宋太宗處決[24][25]。
宋仁宗慶曆七年(1047年),王則反貝州(今清河縣)。深州(治今靜安縣南)卒龐旦與其徒擬劫庫兵為應,知州王鼎捕首謀十八人斬之。「明年(1048年),河北大飢,人相食。」(《宋史·王鼎傳》)
慶曆八年(1048年),「河北、京東西大水為災,人相食,流民入京東者不可勝數」(《續資治通鑑》卷50)
宋仁宗時期,廣源州儂智高之母阿儂,「性慘毒,嗜小兒肉,每食必殺小兒。」(《宋史·卷495·蠻夷廣源州》)
宋哲宗元祐二年(1087年),蘇轍《因旱乞許群臣面對言事剳子》:「臣伏見二年以來,民氣未和,天意未順,災沴薦至,非水即旱。淮南飢饉,人至相食。河北流移,道路不絕。京東困弊,盜賊群起。二聖遇災憂懼,頃發倉廩以救其乏絕,獨此三路所散,已僅三百萬斛矣!異時賑賉未見此比。然而民力已困,國用己竭,而旱勢未止,夏麥失望,秋稼未立,數月之後,公私無繼,群盜蜂起,勢有必至,臣未知朝廷何以待此?……」
遼天慶八年(宋重和元年,1118年),十二月,「寧昌軍(治懿州)節度使劉宏(無可考)以懿州(治寧昌,今阜新市東北之塔營子村)戶三千降金。時山前諸路(此指遼東,非燕山之南)大飢,乾(遼寧北鎮南)顯(北鎮北)宜(義縣)錦(錦州市)興中(朝陽市)等路,斗粟值數縑,民削榆皮食之,既而人相食。」(《遼史·卷二十八·天祚帝紀》)
「甲辰宣和六年(1124年)時轉糧給燕山(府治北京西南)民力疲困,重以鹽額科斂,加之連年凶荒,民食榆皮野菜不給,至自相食。於是饑民並起為盜。山東有張萬仙者,眾十萬,號敢熾。張迪者,眾五萬,圍濬州(濬州,平川軍,治滑州黎陽)五日而去。濬州去京纔一百六十里,而初不知。河北有高托山者,號三十萬。其餘一二萬者,不可勝計也。」(《九朝編年備要卷二十九》)
宋徽宗宣和七年(1125年)十二月,金兩路攻宋。王稟皆破之,「然人眾乏糧,三軍先食牛馬騾,次烹弓弩皮甲,百姓煮萍實、糠籺、草茭以充腹,既而人相食。[九月]城破,稟猶率羸卒巷戰,突圍出,金兵追之急,遂負太原廟中太宗御容赴汾水死,子荀殉之。」(《續資治通鑑卷九十七》)
宋欽宗靖康二年(1127年)五月高宗即位南京,改元建炎。「汴京大飢,米升錢三百,一鼠直數百錢,人食水藻、椿槐葉、道殣,骼無餘胔。」(《宋史卷67 五行志》)
宋高宗時期,五湖捕魚人夏寧,「聚其徒為盜,後有眾千餘,專掠人以為食,……寧等無食,半月之間復啖萬餘人,是日,始具舟迎之。由是江北鄉村愈覺凋殘矣。」(《續資治通鑑卷一零九》)一軍半月吃萬人,極其殘虐。
宋高宗紹興三年(1133年),開始吃人,江淮之間人相食,一斗米要數十千錢,人肉比豬肉還便宜;肉質還分等級,男女老幼不等,「自靖康丙午歲(1126年),金狄亂華,六七年間,山東、京西、淮南等路,荊擦千里,斗米至數十千,且不可得。盜賊、官兵以至居民,更互相食。人肉之價,賤於犬豕,肥壯者一枚不過十五千,全軀暴以為臘。老瘦男子之『饒把火』,婦人少艾者,名為「不羨羊」,小兒呼為「和骨爛」,又通目為『兩腳羊』……」(莊綽《雞肋編》)
紹興六年,岳飛在第二次北伐中壯志未酬,寫下《滿江紅》,內有關於食人的詩句——「壯志饑餐胡虜肉,笑談渴飲匈奴血」,但這僅僅是文學對敵人仇恨的誇張描寫手法,岳飛並未真正食人。
宋寧宗嘉定年間,林千之任西欽州知州,得了一種病(末疾),有個醫士告訴他,吃童女的肉可以強筋健骨。於是,林千之派人在本州境內捕少女,製成肉乾,叫做「地雞」。[26]
紹定六年(1233年),南宋大將史嵩之圍唐州,「城中糧盡,人相食,金將烏庫哩黑漢,殺其愛妾以啖士,士爭殺其妻子」[27]。
元
編輯元代,有鑑於自殘盡孝的民間行為,元政府曾於1261年及1270年出示官方文告「禁割肝剜眼」,禁止割取股肉作為孝行或醫療之用[28]。
延佑六年(1319年)秋七月丙辰,「來安路總管岑世興叛,據唐興州」,殺兼州知州黃克仁,分食其屍。[29]
元惠宗至正年間,大饑,「淮右軍」軍隊開始吃人,「天下兵甲方殷,而淮右之軍嗜食人,以小兒為上,婦女次之,男子又次之。或使坐兩缸間,外逼以火。或於鐵架上生炙。或縛其手足,先用沸湯澆潑,卻以竹帚刷去苦皮。或盛夾袋中,入巨鍋活煮。或卦作事件而淹之。或男子則止斷其雙腿,婦女則特剜其雙乳。酷毒萬狀,不可具言。總名曰「想肉」,以為食之而使人想之也。」[30]
明
編輯韓觀殺人甚多,御史欲彈劾他。一日,觀召御史飲,以人皮為坐褥,耳目口鼻顯然,發散垂褥,首披椅後。肴上,設一人首,觀以箸取二目食之,曰:「他禽獸目皆不可食,惟人目甚美。」觀前席坐,每拿人至,命斬之,不回首視,已而血流滿庭。觀曰: 「此輩與禽獸不異,斬之如殺虎豹耳。」御史戰慄失措曰:「公,神人也。」竟不能劾。[32]
天順元年(1457年),北畿、山東並飢,發塋墓,斫道樹殆盡。父子或相食[33]。
成化二十年(1484年),是秋,陝西、山西大旱饑,人相食。停歲辦物料,免稅糧,發帑轉粟,開納米事例振之[34]。
正德
編輯正德三年(1508年),大旱、蝗災,民大饑,疫病流行,人相食。《明史·武宗紀》
正德五年(1510年)八月,劉瑾被磔死,凌遲三日,共剮3300餘刀。行刑之日,北京鼎沸,百姓相爭以一錢買劉瑾一塊肉,生吞以洩恨。
正德十四年(1519年):「是歲,淮揚飢,人相食。」《明史·武宗紀》
嘉靖
編輯嘉靖元年(1522年),韓邦靖「起山西左參政,分守大同。歲飢,人相食,奏請發帑,不許。復抗疏千餘言,不報。乞歸,不待命輒行。軍民遮道泣留,抵家病卒,年三十六。」(明史卷201)
嘉靖三年(1524年)「湖廣、河南、大名、臨清飢。南畿諸郡大飢,父子相食,道殣相望,臭彌千里。」(《明史·五行志》)
嘉靖四年(1525年)三月,余珊應詔陳言曰:「自逆瑾(劉瑾)以來,盡天下之脂膏,輸入權貴之室。近年以來,黃紙蠲放,白紙催繳;額外之斂,下及雞豚;織造之需,自為商賈;江淮母子相食,兗豫盜賊橫行,川陝湖貴疲於供餉:田野嗷嗷,無樂生之心。」(明史卷208)
嘉靖九年(1530年):「畿內、河南、湖廣、山東、山西大飢。十五年(1536)湖廣大飢。」(明史卷30·五行志)
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二月)「宣大二鎮大飢,人相食。」(《明史·五行志》)
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京師大飢,人相食,米石二兩二錢。(《歷代社會風俗事物考》引《金壘子》)
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遼東大飢,人相食。」(《明史,五行志》)
「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八月,以遼東連年饑饉,至有父食死子者,發銀糴粟賑之。」(《中外歷史年表》)
萬曆
編輯萬曆六年(1578年)李時珍完成《本草綱目》,他蒐集藥名是為了「凡經人用者,皆不可遺」,「人部」舉凡毛髮、指甲、牙齒、屎尿、唾液、乳汁、眼淚、汗水、人骨、胞衣(紫河車)、體垢、月水、人勢(陰莖)、人膽、結石……皆可入藥。頭髮可治傷寒、肚疼,男性陰毛治蛇咬,人魄(人吊死級的魂魄)可以安神定魄。
萬曆十五、十六年(1587年-1588年)河北大飢,「七月,黃河以北,民食草木。富平、蒲城、同官諸縣,有以石為糧者。」、「河南飢,民相食。」
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兩畿飢。阜平縣(真定西北,鄰山西)有殺食其稚子者。」(《明史·五行志》)
康熙十二年修《青州府志》第20卷載,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山東青州府推官黃槐開在一件申文中說:「自古飢年,止聞道殣相望與易子而食、析骸而爨耳。今屠割活人以供朝夕,父子不問矣,夫婦不問矣,兄弟不問矣。剖腹剜心,支解作膾,且以人心味為美,小兒味尤為美。甚有鬻人肉於市,每斤價錢六文者;有醃人肉於家,以備不時之需者;有割人頭用火燒熟而吮其腦者;有餓方倒而眾刀攢割立盡者;亦有割肉將盡而眼瞪瞪視人者。間有為人所訶禁,輒應曰:"我不食人,人將食我。"愚民恬不為怪,有司法無所施。梟獍在途,天地晝晦。」
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正月,「以山東大飢,致母食死兒,夫食死妻,再振之。」(《中外歷史年表》)
萬曆四十五年(1617年)連兩年山東大饑,蔡州有人肉市。「中州兄弟兩無子,去山東買妾,遇二女,自稱姑嫂,騙兄弟往。兄得小姑。小姑私語之曰:汝弟已為我嫂製成肉羹矣。兄急往視,弟頭尚扔炕下。兄急訴之縣,抵嫂於罪,兄帶小姑去。」(《棗林雜俎》)
近日福建抽稅太監高采謬聽方士言:食小兒腦千餘,其陽道可復生如故。乃遍買童稚潛殺之。久而事彰聞,民間無肯鬻者,則令人遍往他所盜至送入,四方失兒者無算,遂至激變掣回。此等俱飛天夜叉化身也。[35]
天啟
編輯清皇太極之天聰元年,(1627年,天啟七年),「國中大飢,斗米價銀八兩(天啟時金一兩合銀十兩),人有相食者。國中銀兩雖多,無外貿易,是以銀賤而諸物騰貴。良馬銀300兩,牛一銀百兩,蟒緞一,銀百五十兩,布一匹,銀九兩。」(《清太宗實錄卷三》)
「天啟辛酉,延安、慶陽、平涼旱,歲大飢。東事孔棘,有司惟顧軍興,征督如故,民不能供,道殣相望。或群職富者粟,懼捕誅,始聚為盜。盜起,飢益甚,連年赤地,斗米千錢不能得,人相食,從亂如歸。饑民為賊由此而始。」[36]
崇禎
編輯崇禎二年(1629年),殺袁崇煥。張岱《石匱書後集》:「(袁崇煥)遂於鎮撫司綁發西市,寸寸臠割之。割肉一塊,京師百姓從劊子手爭取生啖之。劊子亂撲,百姓以錢爭買其肉,頃刻立荊開腔出其腸胃,百姓群起搶之,得其一節者,和燒酒生嚙,血流齒頰間,猶唾地罵不已。拾得其骨者,以刀斧碎磔之,骨肉俱盡,止剩一首,傳視九邊。」,「時百姓怨恨,爭啖其肉,皮骨已盡,心肺之間猶叫聲不絕,半日而止,所謂活剮者也……百姓將銀一錢,買肉一塊,如手指大,噉之。食時必罵一聲,須臾崇煥肉悉賣盡。」(計六奇:《明季北略》卷五)
明崇禎四年(1631年),皇太極攻大凌河,祖大壽死守,史載「旋有王世龍者,越城出降,言城中糧竭,商賈諸雜役多死,存者人相食,馬斃殆盡。……大壽欲突圍,不得,與約許至錦州取妻室,乃誓而後降。」(《清史稿·卷234 祖大壽傳》)祖大壽疏奏:「被圍將及三月,城中食盡,殺人相食。」(《崇禎長編》卷五二)。《清太宗實錄·卷十》亦載:「明大凌河城內,糧絕薪盡。軍士飢甚,殺其修城夫役及商賈平民為食,析骸而炊。又執軍士之羸弱者,殺而食之。」
崇禎六年(1633年),「河間大飢,人相食。」《明史·陳三接傳》
崇禎七年(1634年),「太原大飢,人相食。」(明史·五行志)
崇禎九年(1636年),「山西大飢,人相食。」(《明史·莊烈帝紀》)
崇禎十年(1637年),浙江鬧饑荒,父子、夫婦、兄弟相食。
崇禎十二年(1639年)鄭鄤以「杖母、姦妹」罪被磔死。《明季北略》記載鄭鄤被凌遲三千六百刀後,為「都人士」藥用:「炮聲響後,人皆躋足引領,頓高尺許,擁擠之極……歸途所見,買生肉為瘡疥藥料者,遍長安市。二十年前之文章氣節,功名顯宦,竟與參術甘皮同奏膚功,亦大奇也。」
崇禎十三年(1640年),全國有123州縣發生「人相食」,98州縣蝗災。崇禎十三年「兩畿、山東、河南、山、陝旱蝗,人相食。」,「北畿、山東、河南、陝西、山西、浙江、三吳皆飢。自淮而北至畿南,樹皮食盡,發痤胔以食。」
崇禎十四年(1641年),「浙江大旱,飛蝗蔽天,食草根幾盡,人饑且疫」。崇禎十四年二月,時山東荒旱,寇盜益熾,徐德(南端到北端)數千里白骨縱橫,父子相食,人跡斷絕。(彭貽孫《平寇志》)
崇禎十四年,左懋第督催漕運,道中馳疏言:「臣自靜海抵臨清,見人民飢死者三,疫死者三,為盜者四。米石銀二十四兩,人死取以食。惟聖明垂念。」(《明史卷295·左懋第傳》)
明朝末年,四川大饑,「蜀大飢,人相食。先是丙戌、丁亥,連歲乾涸,至是彌甚。赤地千里,糲米一斗價二十金,養麥一斗價七八金,久之亦無賣者篙芹木葉,取食殆盡。時有裹珍珠二昇,易一面不得而殆:有持數百金,買一飽不得而死。於是人皆相食,道路飢殍,剝取殆盡。無所得,父子、兄弟、夫妻,轉相賊殺。」(清·彭遵泅《蜀碧》卷四)
「庚辰山西大饑,人相食,剖心,其竅多寡不等。或無竅,或五六,其二、三竅為多,心大小各異。」(《棗林雜俎·和集》)
明朝崇禎末年,河南和山東發生饑荒和蝗災,可以吃的東西都已經吃完,唯一剩下的可以吃的就只有人,於是便有了公開的人肉市場,其販賣的乃是活生生的人,稱之曰「菜人」。紀昀《閱微草堂筆記》有這樣的記載:「婦女幼孩,反接鬻於市,謂之菜人」。[37]
《陝西通志》第86卷載有明朝崇禎年間馬懋才的《備陳災變疏》,疏中寫道:「臣鄉延安府,自去歲一年無雨,草木枯焦。八、九月間,民爭采山間蓬草而食,其粒類糠皮,其味苦而澀,食之僅可延以不死。至十月以後而蓬盡矣;則剝樹皮而食。諸樹惟榆樹差善,雜他樹皮以為食,亦可稍緩其死。殆年終而樹皮又盡矣,則又掘山中石塊而食。甘石名青葉,味腥而膩,少食輒飽,不數日則腹脹下墜而死。民有不甘於食石以死者始相聚為盜,而一、二稍有積貯之民遂為所劫,而搶掠無遺矣。有司亦不能禁治。間有獲者亦恬不知畏;且曰:「死於飢與死於盜等耳,與其坐而飢死,何若為盜而死,猶得為飽鬼也。」
由於全球氣候的變化,崇禎時期鬧饑荒,持續時間長,波及面廣,危害嚴重。[來源請求]計六奇說:「天降奇荒,所以資自成也!」[38]。
崇禎十四年(1641年)二月,李自成攻陷洛陽,殺重達三百六十多斤的福王朱常洵,用他的肉和皇家園林裡的梅花鹿一同烹煮,在洛陽西關周公廟舉行宴會,賜給部下食用,名曰「福祿宴」。[39]
南明時期四鎮之一的劉澤清性情兇殘,軍紀敗壞,形同盜匪,府中養著兩隻黑猩猩。又嗜食人肉,一次設宴請客,在宴會廳中當場打死一名死囚,取出腦漿、心肝放在金甌中,劉澤清吃人肝,喝腦漿。旁若無人,賓客莫不膽戰心驚。
清
編輯天驄
編輯《太宗實錄卷三》:天聰元年,「時國中大飢,斗米價銀八兩,人有相食者。國中銀兩雖多,無外貿易,是以銀賤而諸物騰貴。良馬,銀三百兩。牛一,銀百兩。蟒緞一,銀百五十兩。布匹一,銀九兩。盜賊繁興,偷竊牛馬,或行劫殺。於是諸臣入奏曰:盜賊若不按律嚴懲,恐不能止息。上惻然,諭曰:今歲國中因年飢乏食,致民不得已而為盜耳。緝獲者,鞭而釋之可也。遂下令,是歲讞獄,姑從寬典。仍大發帑金,散賑饑民。」
順治
編輯順治「二年(1645年),耒陽、襄陽、光化、宜城大飢,人相食。」[40]
「順治五年(1647年)春:廣州、鶴慶(大理,洱海之北)嵩明(昆明市東北)大飢,人相食。」[41]
清順治九年(1652年)南明將領李定國攻新會,城中糧盡,清軍開始殺居民為食。姓莫的媳婦願代婆婆而死,清軍把莫氏烹食。新會被圍八個月,吃掉居民近萬人。
順治九年八月,漳州被圍半年,城中缺糧,一碗稀粥索價白銀四兩。居民以老鼠、麻雀、樹根、樹葉、水萍、紙張和皮革等物為食,餓死者不計其數,「城中人自相食,百姓十死其八,兵馬盡皆枵腹」[42]。
順治年間,「安邑知縣鹿盡心者,得痿痺疾。有方士挾乩術,自稱劉海蟾,教以食小兒腦即愈。鹿信之,輒以重價購小兒擊殺食之,所殺傷甚眾,而病不減。因復請於乩仙,復教以生食乃可愈。因更生鑿小兒腦吸之。致死者不一,病竟不愈而死。事隨彰聞,被害之家,共置方士於法。」[43]
康熙
編輯康熙十八年(1679年),山東「終年不雨,大飢,人相食。」(乾隆《青城(即今高青)縣志》卷10)
康熙二十年(1681年)清軍進攻雲南吳世璠,「世璠將余從龍降。詷知糧將盡,人相食,與諸將環而攻之。世璠眾內亂,欲擒世璠以降,世璠自殺。」(《清史稿·卷254賚塔傳》)
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春:平定、樂平大飢,人相食。」[40]
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夏:永年(邯鄲東北)、東明(大名府之南部,山東曹州西)飢。秋:沛縣、亳州、東阿、曲阜、蒲縣(屬隰州,非蒲城縣)、滕縣大飢。冬:汶上、沂州、莒州、兗州、東昌、鄆城大飢,人相食。[40]
四十三年(1704年),泰安大飢,人相食,死者枕藉。肥城,東平大飢,人相食。武定(惠民)、濱州(武定東)、商河(武定西南)、陽信(武定北)、利津、霑化飢;兗州、登州大飢,民死大半,至食屋草;昌邑、即墨、掖縣、高密、膠州大飢,人相食。[40]
《病榻夢痕錄》卷上乾隆五十一年(1786)條記載了蘇皖魯等地的災情,時災民賣妻鬻子,「流丐載道」,「屍橫道路」,屍體「埋於土,輒被人刨發,刮肉而啖」。
嘉慶
編輯嘉慶六年(1801年),四川人羅思舉的部隊缺糧,開始吃俘虜,共吃三千五百多人。
道光
編輯「道光十二年(1832),紫陽大飢,人相食。」[40]
同治
編輯同治二年,石達開的軍隊為大渡河的漲水所阻,當時石部全軍已是「覓食無所得,有相殺噬人肉者」。(許亮儒遺著《擒石野史》)
陳康祺《郎潛紀聞二筆》記載「同治三、四年,皖南到處食人,人肉始買三十文一斤,後增至一百二十文一斤,句容、二溧,八十文一斤,慘矣。」
同治三年(1864年),皖南人相食,人肉價格大漲。《曾國藩日記》同治三年四月廿二日記載:「皖南到處食人,人肉始賣三十文一斤,近聞增至百二十文一斤,句容、二溧八十文一斤。」《曾國藩日記》又記載:「洪楊之亂,江蘇人肉賣九十文一斤,漲到一百三十文錢一斤。」
同治七年(1868年),定西、通渭大旱,時逢戰亂,瘟疫並起,人相食。
光緒
編輯丁戊奇荒是中國華北地區發生於清朝光緒元年(1875年)至四年(1878年)之間的一場罕見的特大旱災饑荒。災害波及山西、直隸、陝西、河南、山東、甘肅等好幾個省份,「餓殍載途,白骨盈野」,餓死的人竟達一千萬以上,逃亡兩千萬以上。隨著災情的發展,可食之物的罄盡,「人食人」的慘劇發生了。大旱的第三年(1877年)冬天,重災區山西,到處都有人食人現象。吃人肉、賣人肉者,比比皆是。有活人吃死人肉的,還有將老人或孩子活殺吃的……無情旱魔,把災區變成了人間地獄! 在河南,僥倖活下來的饑民大多奄奄一息,「既無可食之肉,又無割人之力」,一些氣息猶存的災民,倒地之後即為餓犬殘食。 《申報》1877年12月7日載:「今歲豫省之災,亦不減於山右,……災黎數百萬,幾有易子析骸之慘」。
中華民國
編輯1936年「3月1日萬源曹家溝某家七人,餓斃四人;餘三人氣息奄奄,竟為逃荒饑民殺死,分割炙食無餘。」Template:Cfn 1936年3月19日四川省報載:「北川縣人肉每斤五百文。片口鎮饑民張彭氏、何張氏、陳順氏因飢餓難忍,挖掘死屍圍食,被捕。」Template:Cfn
1936年四川《民間意識》雜誌匯載四川各地吃人的消息:「松潘半邊街居民陳氏,自殺其八歲的親生女而食,食盡仍病餓而死。沿途數百里內,人血、白骨與餓死者,填滿溝壑。」Template:Cfn
民國30年(1941)-民國32年(1943)河南省大旱,人相食。1942年河南省賑濟會推選楊一峰、劉莊甫、任兆魯三人等赴重慶,請國民黨中央免除徵賦,蔣介石拒不接見。大公報主筆王芸生在1942年的一篇《看重慶,念中原》的社論中寫道:「餓死的暴骨失肉,逃亡的扶老攜幼,妻離子散,擠人叢,挨棍打,未必能夠得到賑濟委員會的登記證。吃雜草的毒發而死,吃干樹皮的忍不住刺喉絞腸之苦。把妻女馱運到遙遠的人肉市場,未必能夠換到幾斗糧食。」馮小剛於2012年拍攝的電影《一九四二》講的正是這段時期發生的故事。
1948年6月國共內戰期間,中共將領林彪進行長春圍城,禁止糧食進城,國軍於是收集城內的糧食,造成很多人餓死街頭。10月21日,城內守軍鄭洞國投降。活過來的人說,「就喝死人腦瓜殼裡的水,都是蛆。就這麼熬著,盼著,盼開卡子放人。就那麼幾步遠,就那麼瞅著,等人家一句話放生。卡子上天天宣傳,說誰有槍就放誰出去。真有有槍的,真放,交上去就放人。每天都有,都是有錢人,在城裡買了準備好的,都是手槍。咱不知道。就是知道,哪有錢買呀!」參加圍城的中共官兵說:「在外邊就聽說城裡餓死多少人,還不覺怎麼的。從死人堆裡爬出多少回了,見多了,心腸硬了,不在乎了。可進城一看那樣子就震驚了,不少人就流淚了。」[44]
中華人民共和國
編輯三年大躍進時期
編輯1959年-1961年「大躍進」期間,中國大陸發生「三年大饑荒」,據各方估計共造成1500萬-5500萬非正常死亡[45][46][47]。餓殍遍野,到處都有餓死倒斃在路邊的人,有些地方甚至出現吃人肉的現象。楊繼繩所著的《墓碑》一書援引梁志遠的《關於「特種案件」的匯報——安徽亳縣人吃人見聞錄》記載指人吃人並不是個別現象:「其面積之廣,數量之多,時間之長,實屬世人罕見」Template:Cfn。
1960年春,吃人肉情況不斷發生,人肉的交易市場也隨之出現在城郊、集鎮、農民擺攤等Template:Cfn。三年大饑荒的口述歷史《尋找大饑荒倖存者》記載了四十九起人吃人事件[48]。人吃人事件在四川、甘肅、青海、西藏、陝西、寧夏、河北、遼寧皆有耳聞,幾乎遍及全國Template:Cfn。據作家沙青的報告文學記載:「有一戶農家,吃得只剩了父親和一男一女兩個孩子。一天,父親將女兒趕出門去,等女孩回家時,弟弟不見了,鍋裡浮著一層白花花油乎乎的東西,灶邊扔著一具骨頭。幾天之後,父親又往鍋裡添水,然後招呼女兒過去。女孩嚇得躲在門外大哭,哀求道:『爸爸,別吃我,我給你摟草、燒火,吃了我沒人給你做活。』」[49]
- 四川:《中國大饑荒,1958-1962》引用的中國官方檔案中有吃人記載,如在四川省石柱土家族自治縣的橋頭區,老婦人羅文秀是第一個開始吃人肉的人。在家人一家七口全部死去後,羅文秀把三歲女童馬發慧的屍體挖出來。她把小女孩兒的肉割下來,用辣椒調味,然後蒸熟吃掉[50]。另一份1961年1月27日的文件,講述了一個四川母親用毛巾勒死了自己五歲大的兒子,「吃了四頓」。調查者王德明寫道,「這樣令人震驚的可怕事件遠非只有這一起。」[50]
- 河南:1959年10月至1960年4月,信陽事件,商丘、開封餓得人身浮腫,吃樹皮,餓死100萬(到數百萬)人口,時諺:「人吃人,狗吃狗,老鼠餓得啃磚頭。」「信陽五里店村一個14、15歲的小女孩,將4、5歲的弟弟殺死煮了吃了,因爲父母都餓死了,只剩下這兩個孩子,女孩餓得不行,就吃弟弟。」Template:Cfn 河南省固始縣官方記載有二百例人吃人事件,縣委以「破壞屍體」為名,逮捕群眾Template:Cfn。鹿邑、夏邑、虞城、永城等縣共發現吃死人肉的情況20多起。據中央工作組魏震報告,鹿邑縣從1959年10月到1960年11月,發現人吃人的事件6起。馬莊公社馬莊大隊龐王莊18歲女子王玉娥於1960年4月19日將堂弟弟5歲的王懷郎溺死煮食,懷郎14歲的親姐姐小朋也因飢餓吃了弟弟的肉。[51]
- 甘肅:通渭縣,1958年全縣糧食實產8300多萬斤,虛報1.8億斤。人口大量死亡;有人回憶「1959年11月到臘月,死的人多。老百姓一想那事就要流淚。餓死老人家的,餓死婆娘的,日子過得糊裡糊塗。把人煮了吃,肉割來煮了吃……人甚麼也不想,甚麼也不怕,就想吃,想活。把娃娃、自己的娃娃吃下的,也有;把外面逃到村上的人殺了吃的,也有。吃下自己娃娃的,浮腫,中毒,不像人樣子。有的病死了,也有救下的。吃了娃娃心裡慘的,吃過就後悔了,自己恨自己。在村子裡住不下去,沒人理他,嫌他臟。」(《50年代末大飢荒驚人記實》)
- 青海:人吃人事件110多起,漢東公社楊家灘生產隊的婦女竟吃了9個小孩[52]。
- 湖南:據余習廣《吃人餓鬼:劉家遠慘殺親子食子案》記載,湖南澧縣如東公社男子劉家遠,將自己兒子殺害後烹煮食用。劉家遠也因食子而被處決[53]。
- 安徽:作家王立新1980年代曾赴鳳陽採訪過,他在報告文學中寫道:「梨園鄉小崗生產隊嚴俊冒告訴我:1960年,我們村附近有個死人塘,浮埋著許多餓死的人。為什麼浮埋?餓得沒力氣呀,扔幾鍬土了事。說起來,對不起祖先,也對不起冤魂。人餓極了,什麼事都幹得出來。我的一位親戚見人到死人塘割死人的腿肚子吃,她也去了。開始有點怕,後來慣了,頂黑去頂黑回。我問她:『怎麼能……?』她嘆息道:『餓極了。』」[54]
文化大革命時期
編輯文化大革命時期(1966-1976年),廣西壯族自治區除私刑、屠殺事件眾多外,亦傳出多起食人事件[55][56][57]。作家鄭義曾在文革後赴廣西調查,於1993年出版《紅色紀念碑》一書,據他的統計廣西全省至少有一千人被食。紀錄片「文革廣西武宣縣紅衛兵吃人肉事件」評論,這些食人事件並不是因為飢荒,而是因為政治運動製造出來的仇恨心態[58]。
其中人食人最厲害的地方之一是廣西武宣縣,官方調查發現至少38人被吃[56],民間研究調查則發現有70餘人[57]甚至上百人被吃[59]。武宣縣「一女民兵因參與殺人堅定勇敢,且專吃男人生殖器而臭名遠播,並因此入黨做官,官至武宣縣革委副主任。處遺時期中共中央書記處一天一個電話催問處理結果,並嚴厲責問:『像這樣的人,為什麼還不趕快開除黨籍?』但該副主任拒不承認專吃生殖器,只承認一起吃過人。最後的處理是開除黨籍,撤銷領導職務。現已調離武宣。」Template:Cfn
參考文獻
編輯引用
編輯- ↑ 《中國古代的食人:人吃人行為透視》鄭麒來,P9
- ↑ 鄭麒來《中國古代的食人:人吃人行為透視》,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4年版,第15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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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官將知忠甞噉人,因從駕出行,令俳取冢間髑髏繫著忠馬鞍,以爲歡笑。」(《三國志·魏書·武帝紀·魏略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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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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