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科:明代歷史/明代軍事制度專題研究/班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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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軍是中國明、清兩代所獨有的一種以衛所制度為基礎的軍事組織制度。以衛所軍戶為主體的旗軍離開自己所隸屬的衛所或行政區包括衛所和行政區,周期性地到指定的、相對固定的地點或地區,從事以軍事戍守為主的任務,是為班軍。班軍在各地的任務被包括番戍、屯田、工造、備御等,軍力主要分佈在北京、長江一帶防線及廣西等地。而明代後期由於衛所的正軍缺額嚴重,大量軍餘被加入正軍隊伍,甚至自成一隊,也成為正式的班軍隊伍。
班軍由於實際需求,延伸出多種類型並在都司衛所系統的管轄下被編班成軍。主要有番戍北京的京操班軍,為備御北方的入衛班軍,九邊相互番戍的秋防、冬防班軍以及備御內地苗人的班軍。直到清代初期,班軍制度才由於衛所的徹底衰亡而慢慢消失。
對班軍的一些介紹可見維基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