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人史
中国歷史上的食人行為大致可以分为「求生性食人」和「习得性食人」[1]。中國歷史上因为乾旱、洪水、蝗災、暴政、暴民等天災人禍,經常發生饑荒,特別是政权更迭的战争时期更是災禍不斷。吃人事件在中國歷史上史不絕書,如「易子而食」、「人相食」,《史記》、《新唐書》、《資治通鑑》、《明史》等史書都有詳細記載。仅据二十五史统计,中國歷史上共有403起發生過人相食的記載。[2]
商周
编辑西周及以前由于人口稀少,森林茂盛,植被丰富,没有可靠的食人记载。关于商周时期的饮食研究,有何毓灵、仇士华、徐广德《殷墟54号墓出土人骨的碳氮稳定同位素分析》。“商朝人主要吃黍……较高等级人群与较低等级人群相比,在主食结构上更加多样化。……较高等级的人群还可能食用较多的水果和蔬菜等。……青鱼、草鱼、鲤鱼,另外还有蚌、蛤、田螺等(食物)。”[3]
春秋戰國
编辑齊桓公《韩非子·二柄·难一皆》記載:“齐桓公好味,易牙蒸其子首而进之。”
魏文侯时,魏國將領樂羊攻打中山國,中山國君殺了樂羊的兒子,製成羹給他吃。樂羊把羹一飲而盡,並消滅了中山國。雖然樂羊有破敵國之功,但魏文侯从此卻對他存有戒心,不再重用他。[4]
《墨子·节葬下》中说:“子墨子曰:……昔者越之东,有輆沐国者,其长子生则解而食之,谓之宜弟”。
据《史记》记载,白起在长平围攻赵军,至九月,“赵卒不得食四十六日,皆内阴相杀食”。[5]
《左傳》宣公十五年中記載:宋人惧,使华元夜入楚师,登子反之床,起之曰:“寡君使元以病告,曰:‘敝邑易子而食,析骸以爨。虽然,城下之盟,有以国毙,不能从也。去我三十里,唯命是听。……”
《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中记载:“李同曰:“邯郸之民,炊骨易子而食,可谓急矣,而君之後宫以百数,婢妾被绮縠,馀粱肉,而民褐衣不完,糟糠不厌。……”
两漢
编辑《汉书·食货志》记载“汉兴,接秦之弊,诸侯并起,民失作业,而大饥谨。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过半。高祖乃令民得卖子 ,就食蜀汉。天下既定,民亡盖藏。自天子不能具醇驷,而将相或乘牛车。”(《漢書》卷二十四上《食貨志》 )
高祖二年(前205年),七月左右“關中大饑,米斛萬錢,人相食。令民就食蜀、漢。”[6]
《史記·黥布列傳》記載:“漢誅梁王彭越,醢之。盛其醢,遍賜諸侯。”
前138年平原地区“河水溢于平原(今山东省平原县)。大饥,人相食”[7]
公元前135年“河南贫人伤水旱万馀家,或父子相食。”[7]
漢武帝元鼎三年(前114年),“四月,關東旱,郡國四十餘饑,以士洋相食,莫不大快朵頤”。(《前漢書·武帝本紀》)
夏侯胜曾描述前114年的经济状况:“武帝虽有攘四夷广土斥境之功,………然多杀士众,竭民财力,奢泰亡度,天下虚耗,百姓流离,物故者半。蝗虫大起,赤地数千里,或人民相食,畜积至今未复。”(《汉书》卷七十五)
漢元帝初元元年(前48年),“九月,關東郡國十一大水,饑,或人相食,轉旁郡錢、穀以相救。”[8]
漢元帝初元二年(前47年)六月,“關東饑,齊地人相食。”[8]
汉成帝永始二年(前15年),“梁国平原郡人相食……”
京兆尹王章对成帝说:“羌胡尚杀首子以荡胸正世,况于天子而近己出之女也”。[9]
新莽天凤元年(14年),“缘边大饥,人相食。”
《汉书》卷99下,新莽地皇三年(23年)2月,“是月,赤眉杀太师牺仲景尚。关东人相食。”
新莽地皇四年(23年),王莽被殺,悬首示眾,“百姓共提击之,或切食其舌”。
漢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9月,“赤眉遂烧长安宫室市里,害更始。民饥饿相食,死者数十万,长安为虚,城中无人行。”
漢光武帝建武二年(26年),關中大饑“人相食,城郭皆空,白骨蔽野。”[10]
漢安帝永初三年(109年)三月,“京師大饑,民相食。” [11]
漢桓帝元嘉元年(151年),“任城、梁國飢,民相食。”[12]永寿元年,“二月,司隶、冀州饥,人相食” [13]
《后汉书·南蛮传》说:“……噉人国,生首子辄解而食之,谓之宜弟。”
汉灵帝建宁三年(170年),“河内人妇食夫,河南人夫食妇。”
漢獻帝兴平元年(194年),出現蝗災,“六月,蝗虫起,百姓大饥,是时谷一斛五十万,豆麦二十万,人相食啖,白骨委积,臭秽满路。”
兴平二年,董卓初死(195年),“三辅民尚数十万户。李傕、郭汜等放兵劫掠,加以饥馑,二年间民相食略尽”。(《资治通鑑》)
三國
编辑漢獻帝初平二年(191年),太祖(曹操)军乘氏(钜野西南)。大饥,人相食。(《三國志·魏书·荀彧传》)
「自遭荒亂,率乏糧穀。諸軍並起,無終歲之計,飢則寇略,飽則棄餘,瓦解流離,無敵自破者不可勝數。袁紹之在河北,軍人仰食桑椹。袁術在江、淮,取給蒲蠃。民人相食,州里蕭條。」、興平元年(194年),「初,太祖乏食,昱略其本縣,供三日糧,頗雜以人脯」(《三國志·魏书·程昱傳》)
興平二年(公元195年)呂布奇襲徐州,導致劉備的部隊被迫退守至廣陵郡。同時由於糧草殆盡導致士兵飢餓難耐,最終發生“軍中相食”事件。[14]
《後漢書·臧洪傳》記載興平二年(195年),臧洪讓士兵吃自己妻子,「紹(袁紹)兵圍洪,城中糧盡,洪(臧洪)殺愛妾,以食兵將,兵將成流涕,無能仰視。」
王忠曾在三輔混亂時,因飢餓吃過人肉[15]。後來曹丕知道這件事情後,在跟隨曹操外出時,曹丕令藝人取來墓塚間的髑骼系在王忠馬上嘲笑之[16]。
魏明帝青龙四年(236年),辽东公孙渊反。景初二年(238年)正月,使司马懿将四万人讨渊。六月,至辽东,围襄平(辽阳市)。七月,大雨,雨霁,合围,百计攻之,矢石如雨。渊窘急,粮尽,人相食,死者甚多。八月,渊请降,不听。城溃,斩渊父子于梁水上。(《三国志·魏书·公孙渊传》)
西晉
编辑晉懷帝永嘉五年(311年),“關西饑饉,白骨蔽野,民存者百無一二。”(《資治通鑒》)《晉書·卷37司馬模傳》:“時關中饑荒,百姓相啖;加以疾疫,盜賊公行,模力不能制。”
晉愍帝建興四年(316年),八月,劉曜進逼長安。司馬模之子司馬保遣胡崧兵入援,打擊劉曜於靈台(長安西)。“崧恐國威復振,則麴索(麴允、索琳守長安)勢威,乃帥城西諸郡兵屯渭北不進,遂還槐里(長安西興平)。曜攻陷長安外城,麴允、索琳退保小城以自固。內外斷絕,城中饑甚。斗米值金二兩,人相食,死者大半,亡逃不可制。唯涼州義眾千人守死不移。太倉有麴數十餅,麴允屑之為粥以供帝,既而亦盡。”(《資治通鑒》)
東晉
编辑晋孝武帝太元十年(385年)春,“正月,前秦苻堅朝饗群臣,時長安飢,人相食,諸將歸,吐肉以飼妻子。”(《資治通鑒》卷一百零六)
太元十年(385年)十月,“燕、秦相持經年,幽、冀大饑,人相食,邑落蕭條,燕之軍士多餓死,燕王(慕容)垂禁民養蠶,以桑椹為食”(《資治通鑒》卷一百六)
前秦时苻登攻打w:羌軍,当時歲旱大饑,苻登把羌人屍體稱為“熟食”,激勵戰士說:“汝等朝戰,暮便飽肉,何患於飢!”氐軍每戰必大嚼羌軍死人肉,“歡健能鬥”。羌軍,当時歲旱大饑,苻登把羌人屍體稱為“熟食”,激勵戰士說:“汝等朝戰,暮便飽肉,何患於飢!”氐軍每戰必大嚼羌軍死人肉,“歡健能鬥”。姚萇聞之,急召碩德說:“汝不來,必為苻登所食盡。”(《晉書》載記第十五“苻丕、苻登”)
太元十二年(387年),后凉的最后一年,“涼州大饑,米斗直錢五百,人相食,死者太半”(《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一十二)
南北朝
编辑宋人劉敬叔的《異苑》:“元嘉中,豫章胡家奴開邑王冢,青州人開齊襄公冢,並得金鉤,而屍骸露在岩中儼然。茲亦未必有憑而然也,京房屍至義熙中猶完具,殭屍人肉堪為藥,軍士分割食之。”
元嘉十八年,北魏世祖拓跋焘遣镇南将军奚眷出击酒泉,北凉沮渠无讳派遣堂弟沮渠天周据守,“酒泉城中食尽,万余口皆饿死,沮渠天周杀妻以食战士。”[17]
宋文帝元嘉三十年(453年),“张超之走至合殿御床之所,为军士所杀,刳肠割心,诸将脔食其肉,生啖之。”[18]
梁武帝太清三年(549年)“九江大饑,人相食者十四五”,建康城(南京)被侯景圍困,“數月之間,人至相食,猶不免餓死,存者百無一二。”、“軍人屠馬於殿省間,雜以人肉,食者必病”。[19]
侯景死後,屍體被搶食,元帝承圣元年(552年)“暴景尸於市,市民争取食之骨皆尽……”,侯景參謀王偉,也被烹食。
《南史》毗骞:“国法刑人,并于王前啖其肉。”“国内不受估客,往者亦杀而食之。”
《北史》流求:“国人好相攻击,收斗死者聚食之。其南境;人有死者,邑里共食之。战斗杀人,便以所杀人祭其神。”
隋
编辑隋炀帝三征高句丽,高句丽将斛斯政献出求和,炀帝將斛斯政烹死,把肉分给百官吃。
隋炀帝大业十二年(616年),江淮饥馑,“始采树皮叶,或捣槁为末,或煮土而食;诸物皆尽,乃自相食。”
大业十三年(617年)四月,薛仁杲与其父薛举起兵,俘獲庾信之子庾立,由於庾立不肯降,薛仁杲怒割其肢体,放火上燒烤,再以白酒吞吃。
隋代末年,“隋末荒亂,狂賊朱粲起於襄、鄧間,歲飢,米斛萬錢,亦無得處,人民相食。粲乃驅男女小大仰一大銅鐘,可二百石,煮人肉以矮賊。生靈殲於此矣。”,朱粲竟說:“食之美者,寧過於人肉乎!”(唐·張鷟《朝野僉載》)
隋末的诸葛昂與高瓒嗜食人肉。高瓒將双胞胎小孩杀掉,頭顱、手和腳分別裝在盤子裏,做成“双子宴”,與诸葛昂一起享用;诸葛昂则把自己的爱妾蒸熟,擺成盤腿打坐的姿勢,臉上重新塗好脂粉,諸葛昂親手撕她大腿上的肉請高瓒吃。(《唐人说荟》卷五,引张骞《耳目记》)[來源請求]
唐
编辑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年)二月,秦王李世民大败王世充,军傅洛阳城,堑而守之。王世充粮且尽,人相食,至以水汩泥去砾,取浮土糅屑为饼。民病肿股弱,相藉倚道上。其尚书郎卢君业郭子高等皆饿死。御史大夫郑颐丐为浮屠,世充恶其言,杀之。(《新唐书卷85 王世充传》)
唐太宗贞观十七年(643年)一月,鄠尉游文芝告發代州都督劉蘭成谋反,一月戊申,兰成坐腰斩。右武候将军丘行恭,探兰成心肝食之。上(唐太宗)闻而让之曰:兰成谋反,国有常刑,何至如此!若以为忠孝,则太子诸王先食之矣,岂至卿耶?行恭惭而拜谢。[20]
唐高宗永淳元年(682年)“四月,关中饥馑,斗米三百,将幸东都(洛阳),留太子监国。”“五月,东都霖雨,乙卯,洛水溢,溺居民千余家。关中先水后早蝗,继以疾疫,米斗四百,两京间死者相枕于路,人相食。”(《资治通鉴》)
武則天時期,杭州臨安縣尉薛震好吃人肉,“有債主及奴詣臨安,于客舍,遂飲之醉。殺而臠之,以水銀和煎,并骨消盡。后又欲食其婦,婦覺而遁。縣令詰得其情,申州,錄事奏,奉敕杖殺之。”(《朝野僉載》)
武則天時期,“周岭南首陳元光設客,令一袍褲行酒。光怒,令曳出,遂殺之。須臾爛煮,以食諸客。后呈其二手,客懼,攫喉而吐。”(出《摭言》。明抄本作出《朝野僉載》)
张鷟《朝野佥载》卷二:“后诛易之昌宗等,百姓脔割其肉,肥白如猪肪,煎炙而食。”
唐玄宗開元中葉人陳藏器(713年-741年)《本草拾遺》寫吃人肉可以治病。
安史之亂(755年-763年)時,山西睢陽被圍,守將張巡、許遠誓死守城,糧盡食人;後來城破,人口從三萬人降到四百人,多是被士兵吃掉的:“(張)巡士多餓死,存者皆瘦傷氣乏。巡出愛妾曰:‘諸君經年乏食,而忠義不少衰,吾恨不割肌以啖眾,寧惜一妾而坐視士飢’乃殺以大飧,坐者皆泣。巡疆令食之。遠亦殺奴僮以哺卒,至羅雀掘鼠,煮鎧弩以食。……被圍久,初殺馬食,既盡,而及婦人老弱,凡食三萬口。人知將死,而莫有畔者。城破,遺民止四百而已。”(《新唐書》卷192)
唐代宗廣德元年(763年),江東大疫,“死者過半”,獨孤及描述這次的災難:“辛丑歲(762年),大旱,三吳飢甚,人相食。明年大疫,死者十七八,城郭邑居為之空虛,而存者無食,亡者無棺殯悲哀之送。大抵雖其父母妻子也啖其肉,而棄其骸於田野,由是道路積骨相支撐枕藉者彌二千里,春秋以來不書。”(《吊道殣文》)
白居易(772年-846年)寫《輕肥》一詩有“是歲江南旱,衢州人食人。”
張茂昭為節鎮,頻吃人肉,及除統軍,到京。班中有人問曰:聞尚書在鎮好人肉,虛實?” 昭笑曰:“人肉腥而且肕,爭堪吃。”(《盧氏雜記》)
唐僖宗廣明二年(881年),黃巢攻佔長安,“時京畿百姓皆寨于山谷,累年費耕耘,賊坐空城,賦輸無如,谷食騰踴,米斗三十錢,官軍皆執山寨百姓,蠰于賊為食,人獲數十萬”(《舊唐書·列傳第一百五十》)
唐僖宗中和三年883年,《舊唐書·黃巢傳》記載:「賊圍陳郡三日,關東仍歲無耕稼,人俄倚牆壁間,賊俘人而食,日殺數千。賊有舂磨砦,為巨碓數百,生納人於碎之,合骨而食,其流毒若是。」
“楷擊陳州敗死,巢自圍之,略鄧、許、孟、洛,東入徐、袞數十州。人大饑,倚死城塹,賊俘以食,日數千人,乃辦列百巨碓,糜骨皮于臼,並啖之。”(《新唐書·列傳第一百五十下》)
“巢益怒,營于州北,立宮室百司,為持久之計。時民間無積聚,賊掠人為糧,生投于碓,並骨食之,號給糧之處曰‘舂磨寨’。縱兵四掠,自河南、許、汝、唐、鄧、孟、鄭、卞、曹、濮、徐、袞等數十州,咸被其毒。”“黃巢圍陳州幾三百日……”(《資治通鑒·第二二五卷》)
秦宗权称帝后,軍隊用人肉乾當糧食,“贼首皆剽锐惨毒,所至屠惨人物,燔烧郡邑。西至关内,东极青齐,南出江淮,北至卫滑,鱼烂鸟散,荆榛蔽野。贼既乏食,啖人为储,军士四出,则盐尸而从”(《旧唐书·列传第一百五十》)。
唐僖宗光啟二年(886年),“荊、襄蝗,米斗錢三千,人相食,淮南蝗,自西來,行而不飛,浮水緣城入揚州府署,竹樹幢節,一夕如剪……”
光启三年(887年),“杨行密围广陵且半年,秦彦、毕师铎大小数十战多不利,城中无食,料值钱五十缗,草根木实皆尽,以堇泥为饼食之,饿死者大半。宣州军掠人诣肆卖之,驱缚屠割如羊豕,讫无一声,流血满于坊市。彦、师铎无如之何,颦蹙而已。”
唐昭宗龍紀元年(889年),“楊行密圍宣州,城中食盡,人相啖……”(《資治通鑒》卷258)
唐昭宗天复二年(902年),凤翔城被朱全忠包围,狗肉每斤五百钱,人肉每斤只一百钱。
唐哀帝天佑三年(906年):“時汴軍築壘圍滄州,鳥鼠不能通,仁恭(劉仁恭)畏其(朱全忠)強,不敢戰。城中食盡,丸土而食,或互相掠啖。”(《資治通鑒》卷265)
五代十國
编辑後唐莊宗同光三年(925年),“崇韬征犒军钱数万于宗弼、宗弼靳之。士卒怨怒,纵火喧譁。崇韬欲自明,乃白收宗弼族诛之,籍没其家。蜀人争食宗弼之肉。”(《资治通鉴》)
吳國將領高澧「嗜殺人而飲血,日暮,必於宅前,後掠行人而食之」。
后晋天福七年(942年),“南汉刘龔以胡僧云其名不利,改名刘龑。912-942在位。多权数,自矜大,穷奢极侈,用刑惨酷:有灌鼻、割舌、支解、刳剔、炮炙、烹蒸之法。或集毒蛇水中,以罪人投之,谓之水狱。”[21]
天福六年(942年),後晉萇從簡屠戶出身,官至左金吾衛上將軍,歷任河陽、忠武、武寧等鎮節度使,尤好吃人肉。“……从简好食人肉,所至多潜捕民间小儿以食。”(《新五代史·苌存简》)
后晋天福十二年(947年),張彥澤被耶律德光擒殺,百姓剖開他的頭顱,挖出腦髓,又割其肉,一道烹食。“高勲诉彦泽杀其家人,契丹主亦怒彦泽剽掠京城,并傅住儿锁之。以彦泽之罪,宣示百官,问应死否?皆言应死。百姓亦投牒争疏彦泽罪。次日,斩彦泽及住儿于北市,仍命高勲监刑。彦泽前所杀士大夫子孙,皆絰杖号哭,随而诟詈,以杖扑之。勲命断腕出锁,剖其心以祭死者。市人争破其脑取髓,脔其肉而食之。”(《资治通鉴》)
後漢高祖乾佑元年二年(948年-949年),赵思綰喜食人肝,更喜欢用酒吞人胆,他说:“吞此干枚,则胆无敌矣!”,共吃人肝六十六個。“赵思绾好食人肝,常面剖而脍之,脍尽,人犹未死。又好以酒吞人胆,谓人曰:吞此千数,则胆无敌矣。长安城中食尽,取妇女幼稚为军粮,日计数而给之。每犒军,辄屠数百人,如羊豖法。”(《资治通鉴》、《旧五代史》卷109)
辽宋金
编辑辽穆宗曾听信女巫肖古的建议,以人胆入药。[22]
開寶二年(969)王彥昇為原州(甘肅鎮原)防禦使。“西人(甘肅少數民族)有犯漢法者,彥升不加刑,召僚屬飲宴,引所犯,以手捽斷其耳,大嚼,巵酒下之。其人流血被體,股栗不敢動。前後啗者數百人。西人畏之,不敢犯塞。”(王辟之《澠水燕談錄》)[23]
宋太祖年间,宋太祖的妻弟王继勋以残暴、吃人闻名,最后被宋太宗处决[24][25]。
宋仁宗庆历七年(1047年),王则反贝州(今清河县)。深州(治今静安县南)卒庞旦与其徒拟劫库兵为应,知州王鼎捕首谋十八人斩之。“明年(1048年),河北大饥,人相食。”(《宋史·王鼎传》)
慶曆八年(1048年),“河北、京東西大水為災,人相食,流民入京東者不可勝數”(《續資治通鑑》卷50)
宋仁宗时期,廣源州侬智高之母阿侬,“性慘毒,嗜小兒肉,每食必殺小兒。”(《宋史·卷495·蠻夷廣源州》)
宋哲宗元祐二年(1087年),苏辙《因旱乞许群臣面对言事剳子》:“臣伏见二年以来,民气未和,天意未顺,災沴荐至,非水即旱。淮南饥饉,人至相食。河北流移,道路不绝。京东困弊,盗贼群起。二圣遇災忧惧,顷发仓廪以救其乏绝,独此三路所散,已仅三百万斛矣!異时赈賉未见此比。然而民力已困,国用己竭,而旱势未止,夏麦失望,秋稼未立,数月之后,公私无继,群盗蜂起,势有必至,臣未知朝廷何以待此?……”
辽天庆八年(宋重和元年,1118年),十二月,“宁昌军(治懿州)节度使刘宏(无可考)以懿州(治宁昌,今阜新市东北之塔营子村)户三千降金。时山前诸路(此指辽东,非燕山之南)大饥,乾(辽宁北镇南)显(北镇北)宜(义县)锦(锦州市)兴中(朝阳市)等路,斗粟值数缣,民削榆皮食之,既而人相食。”(《辽史·卷二十八·天祚帝纪》)
“甲辰宣和六年(1124年)时转粮给燕山(府治北京西南)民力疲困,重以盐额科敛,加之连年凶荒,民食榆皮野菜不给,至自相食。于是饥民并起为盗。山东有张万仙者,众十万,号敢炽。张迪者,众五万,围濬州(濬州,平川军,治滑州黎阳)五日而去。濬州去京纔一百六十里,而初不知。河北有高托山者,号三十万。其余一二万者,不可胜计也。”(《九朝编年备要卷二十九》)
宋徽宗宣和七年(1125年)十二月,金两路攻宋。王禀皆破之,“然人众乏粮,三军先食牛马骡,次烹弓弩皮甲,百姓煮萍实、糠籺、草茭以充腹,既而人相食。[九月]城破,禀犹率羸卒巷战,突围出,金兵追之急,遂负太原庙中太宗御容赴汾水死,子荀殉之。”(《续资治通鉴卷九十七》)
宋钦宗靖康二年(1127年)五月高宗即位南京,改元建炎。“汴京大饥,米升钱三百,一鼠直数百钱,人食水藻、椿槐叶、道殣,骼无余胔。”(《宋史卷67 五行志》)
宋高宗时期,五湖捕魚人夏寧,“聚其徒為盜,後有眾千餘,專掠人以為食,……寧等無食,半月之間復啖萬餘人,是日,始具舟迎之。由是江北鄉村愈覺凋殘矣。”(《续资治通鉴卷一零九》)一军半月吃万人,极其残虐。
宋高宗紹興三年(1133年),開始吃人,江淮之間人相食,一斗米要數十千錢,人肉比豬肉還便宜;肉質還分等級,男女老幼不等,“自靖康丙午歲(1126年),金狄亂華,六七年間,山東、京西、淮南等路,荊擦千里,斗米至數十千,且不可得。盜賊、官兵以至居民,更互相食。人肉之價,賤於犬豕,肥壯者一枚不過十五千,全軀暴以為臘。老瘦男子之‘饒把火’,婦人少艾者,名為“不羡羊”,小兒呼為“和骨爛”,又通目為‘兩腳羊’……”(莊綽《雞肋編》)
紹興六年,岳飛在第二次北伐中壯志未酬,寫下《滿江紅》,內有關於食人的詩句——“壯志饑餐胡虜肉,笑談渴飲匈奴血”,但這僅僅是文學對敵人仇恨的誇張描寫手法,岳飛並未真正食人。
宋宁宗嘉定年間,林千之任西欽州知州,得了一种病(末疾),有個醫士告訴他,吃童女的肉可以強筋健骨。于是,林千之派人在本州境內捕少女,制成肉乾,叫做“地雞”。[26]
绍定六年(1233年),南宋大将史嵩之围唐州,“城中粮尽,人相食,金将乌库哩黑汉,杀其爱妾以啖士,士争杀其妻子”[27]。
元
编辑元代,有鉴于自残尽孝的民间行为,元政府曾于1261年及1270年出示官方文告“禁割肝剜眼”,禁止割取股肉作为孝行或医疗之用[28]。
延佑六年(1319年)秋七月丙辰,“来安路总管岑世兴叛,据唐兴州”,杀兼州知州黄克仁,分食其尸。[29]
元惠宗至正年间,大饑,“淮右军”軍隊開始吃人,“天下兵甲方殷,而淮右之軍嗜食人,以小兒為上,婦女次之,男子又次之。或使坐兩缸間,外逼以火。或於鐵架上生炙。或縛其手足,先用沸湯澆潑,卻以竹帚刷去苦皮。或盛夾袋中,入巨鍋活煮。或卦作事件而淹之。或男子則止斷其雙腿,婦女則特剜其雙乳。酷毒萬狀,不可具言。總名曰「想肉」,以為食之而使人想之也。”[30]
明
编辑韩观杀人甚多,御史欲弹劾他。一日,观召御史饮,以人皮为坐褥,耳目口鼻显然,发散垂褥,首披椅后。肴上,设一人首,观以箸取二目食之,曰:“他禽兽目皆不可食,惟人目甚美。”观前席坐,每拿人至,命斩之,不回首视,已而血流满庭。观曰: “此辈与禽兽不异,斩之如杀虎豹耳。”御史战栗失措曰:“公,神人也。”竟不能劾。[32]
天順元年(1457年),北畿、山東並飢,發塋墓,斫道樹殆盡。父子或相食[33]。
成化二十年(1484年),是秋,陝西、山西大旱饑,人相食。停歲辦物料,免稅糧,發帑轉粟,開納米事例振之[34]。
正德
编辑正德三年(1508年),大旱、蝗災,民大饑,疫病流行,人相食。《明史·武宗纪》
正德五年(1510年)八月,刘瑾被磔死,凌迟三日,共剐3300余刀。行刑之日,北京鼎沸,百姓相爭以一钱买刘瑾一塊肉,生吞以泄恨。
正德十四年(1519年):“是岁,淮扬饥,人相食。”《明史·武宗纪》
嘉靖
编辑嘉靖元年(1522年),韩邦靖“起山西左参政,分守大同。岁饥,人相食,奏请发帑,不许。复抗疏千餘言,不报。乞归,不待命辄行。军民遮道泣留,抵家病卒,年三十六。”(明史卷201)
嘉靖三年(1524年)“湖广、河南、大名、临清饥。南畿诸郡大饥,父子相食,道殣相望,臭弥千里。”(《明史·五行志》)
嘉靖四年(1525年)三月,余珊应诏陈言曰:“自逆瑾(刘瑾)以来,尽天下之脂膏,输入权贵之室。近年以来,黄纸蠲放,白纸催缴;额外之敛,下及鸡豚;织造之需,自为商贾;江淮母子相食,兖豫盗贼横行,川陕湖贵疲于供饷:田野嗷嗷,无乐生之心。”(明史卷208)
嘉靖九年(1530年):“畿内、河南、湖广、山东、山西大饥。十五年(1536)湖广大饥。”(明史卷30·五行志)
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二月)“宣大二镇大饥,人相食。”(《明史·五行志》)
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京师大饥,人相食,米石二两二钱。(《历代社会风俗事物考》引《金垒子》)
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辽东大饥,人相食。”(《明史,五行志》)
“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八月,以辽东连年饥馑,至有父食死子者,发银糴粟赈之。”(《中外历史年表》)
萬曆
编辑萬曆六年(1578年)李時珍完成《本草綱目》,他蒐集藥名是為了「凡經人用者,皆不可遺」,「人部」舉凡毛髮、指甲、牙齒、屎尿、唾液、乳汁、眼淚、汗水、人骨、胞衣(紫河車)、體垢、月水、人勢(陰莖)、人膽、結石……皆可入藥。頭髮可治傷寒、肚疼,男性陰毛治蛇咬,人魄(人吊死級的魂魄)可以安神定魄。
万历十五、十六年(1587年-1588年)河北大饥,“七月,黄河以北,民食草木。富平、蒲城、同官诸县,有以石为粮者。”、“河南饥,民相食。”
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两畿饥。阜平县(真定西北,邻山西)有杀食其稚子者。”(《明史·五行志》)
康熙十二年修《青州府志》第20卷载,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山东青州府推官黄槐开在一件申文中说:“自古饥年,止闻道殣相望与易子而食、析骸而爨耳。今屠割活人以供朝夕,父子不问矣,夫妇不问矣,兄弟不问矣。剖腹剜心,支解作脍,且以人心味为美,小儿味尤为美。甚有鬻人肉于市,每斤价钱六文者;有腌人肉于家,以备不时之需者;有割人头用火烧熟而吮其脑者;有饿方倒而众刀攒割立尽者;亦有割肉将尽而眼瞪瞪视人者。间有为人所诃禁,辄应曰:"我不食人,人将食我。"愚民恬不为怪,有司法无所施。枭獍在途,天地昼晦。”
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正月,“以山东大饥,致母食死儿,夫食死妻,再振之。”(《中外历史年表》)
萬曆四十五年(1617年)連兩年山東大饑,蔡州有人肉市。“中州兄弟两无子,去山东买妾,遇二女,自称姑嫂,骗兄弟往。兄得小姑。小姑私语之曰:汝弟已为我嫂制成肉羹矣。兄急往视,弟头尚扔炕下。兄急诉之县,抵嫂于罪,兄带小姑去。”(《棗林杂俎》)
近日福建抽稅太監高采謬聽方士言:食小兒腦千餘,其陽道可復生如故。乃遍買童稚潛殺之。久而事彰聞,民間無肯鬻者,則令人遍往他所盜至送入,四方失兒者無算,遂至激變掣回。此等俱飛天夜叉化身也。[35]
天啟
编辑清皇太极之天聪元年,(1627年,天启七年),“国中大饥,斗米价银八两(天启时金一两合銀十两),人有相食者。国中银两虽多,无外贸易,是以银贱而诸物腾贵。良马银300两,牛一银百两,蟒缎一,银百五十两,布一匹,银九两。”(《清太宗实录卷三》)
“天启辛酉,延安、庆阳、平凉旱,岁大饥。东事孔棘,有司惟顾军兴,征督如故,民不能供,道殣相望。或群职富者粟,惧捕诛,始聚为盗。盗起,饥益甚,连年赤地,斗米千钱不能得,人相食,从乱如归。饥民为贼由此而始。”[36]
崇禎
编辑崇禎二年(1629年),殺袁崇煥。張岱《石匱書後集》:“(袁崇煥)遂於鎮撫司綁發西市,寸寸臠割之。割肉一塊,京師百姓從劊子手爭取生啖之。劊子亂撲,百姓以錢爭買其肉,頃刻立荊開腔出其腸胃,百姓群起搶之,得其一節者,和燒酒生嚙,血流齒頰間,猶唾地罵不已。拾得其骨者,以刀斧碎磔之,骨肉俱盡,止剩一首,傳視九邊。”,“时百姓怨恨,争啖其肉,皮骨已尽,心肺之间犹叫声不绝,半日而止,所谓活剐者也……百姓将银一钱,买肉一块,如手指大,噉之。食时必骂一声,须臾崇焕肉悉卖尽。”(计六奇:《明季北略》卷五)
明崇祯四年(1631年),皇太极攻大凌河,祖大寿死守,史載“旋有王世龙者,越城出降,言城中粮竭,商贾诸杂役多死,存者人相食,马毙殆尽。……大寿欲突围,不得,与约许至锦州取妻室,乃誓而后降。”(《清史稿·卷234 祖大寿传》)祖大壽疏奏:“被圍將及三月,城中食盡,殺人相食。”(《崇禎長編》卷五二)。《清太宗實錄·卷十》亦載:“明大凌河城內,糧絕薪盡。軍士飢甚,殺其修城夫役及商賈平民為食,析骸而炊。又執軍士之羸弱者,殺而食之。”
崇祯六年(1633年),“河间大饥,人相食。”《明史·陈三接传》
崇祯七年(1634年),“太原大饥,人相食。”(明史·五行志)
崇祯九年(1636年),“山西大饥,人相食。”(《明史·庄烈帝纪》)
崇禎十年(1637年),浙江鬧饑荒,父子、夫婦、兄弟相食。
崇禎十二年(1639年)鄭鄤以「杖母、姦妹」罪被磔死。《明季北略》记载鄭鄤被凌迟三千六百刀後,为“都人士”药用:“炮声响后,人皆跻足引领,顿高尺许,拥挤之极……归途所见,买生肉为疮疥药料者,遍长安市。二十年前之文章气节,功名显宦,竟与参术甘皮同奏肤功,亦大奇也。”
崇禎十三年(1640年),全國有123州縣發生“人相食”,98州縣蝗災。崇祯十三年“两畿、山东、河南、山、陕旱蝗,人相食。”,“北畿、山东、河南、陕西、山西、浙江、三吴皆饥。自淮而北至畿南,树皮食尽,发痤胔以食。”
崇禎十四年(1641年),「浙江大旱,飛蝗蔽天,食草根幾盡,人饑且疫」。崇祯十四年二月,时山东荒旱,寇盗益炽,徐德(南端到北端)数千里白骨纵横,父子相食,人迹断绝。(彭贻孙《平寇志》)
崇禎十四年,左懋第督催漕运,道中驰疏言:“臣自静海抵临清,见人民饥死者三,疫死者三,为盗者四。米石银二十四两,人死取以食。惟圣明垂念。”(《明史卷295·左懋第传》)
明朝末年,四川大饑,“蜀大飢,人相食。先是丙戌、丁亥,連歲干涸,至是彌甚。赤地千里,糲米一斗價二十金,養麥一斗價七八金,久之亦無賣者篙芹木葉,取食殆盡。時有裹珍珠二昇,易一面不得而殆:有持數百金,買一飽不得而死。於是人皆相食,道路飢殍,剝取殆盡。無所得,父子、兄弟、夫妻,轉相賊殺。”(清·彭遵泅《蜀碧》卷四)
「庚辰山西大饑,人相食,剖心,其竅多寡不等。或無竅,或五六,其二、三竅為多,心大小各異。」(《棗林雜俎·和集》)
明朝崇禎末年,河南和山東發生饑荒和蝗災,可以吃的東西都已經吃完,唯一剩下的可以吃的就只有人,於是便有了公開的人肉市場,其販賣的乃是活生生的人,稱之曰“菜人”。紀昀《閱微草堂筆記》有這樣的記載:“婦女幼孩,反接鬻於市,謂之菜人”。[37]
《陕西通志》第86卷载有明朝崇祯年间马懋才的《备陈灾变疏》,疏中写道:“臣乡延安府,自去岁一年无雨,草木枯焦。八、九月间,民争采山间蓬草而食,其粒类糠皮,其味苦而涩,食之仅可延以不死。至十月以后而蓬尽矣;则剥树皮而食。诸树惟榆树差善,杂他树皮以为食,亦可稍缓其死。殆年终而树皮又尽矣,则又掘山中石块而食。甘石名青叶,味腥而腻,少食辄饱,不数日则腹胀下坠而死。民有不甘于食石以死者始相聚为盗,而一、二稍有积贮之民遂为所劫,而抢掠无遗矣。有司亦不能禁治。间有获者亦恬不知畏;且曰:“死于饥与死于盗等耳,与其坐而饥死,何若为盗而死,犹得为饱鬼也。”
由於全球氣候的變化,崇祯时期闹饥荒,持續时间长,波及面廣,危害严重。[來源請求]計六奇說:“天降奇荒,所以资自成也!”[38]。
崇禎十四年(1641年)二月,李自成攻陷洛陽,殺重達三百六十多斤的福王朱常洵,用他的肉和皇家園林裡的梅花鹿一同烹煮,在洛陽西關周公廟舉行宴會,賜給部下食用,名曰“福祿宴”。[39]
南明時期四鎮之一的劉澤清性情兇殘,軍紀敗壞,形同盜匪,府中養著兩隻黑猩猩。又嗜食人肉,一次設宴請客,在宴會廳中當場打死一名死囚,取出腦漿、心肝放在金甌中,劉澤清吃人肝,喝腦漿。旁若無人,賓客莫不膽戰心驚。
清
编辑天驄
编辑《太宗实录卷三》:天聪元年,“时国中大饥,斗米价银八两,人有相食者。国中银两虽多,无外贸易,是以银贱而诸物腾贵。良马,银三百两。牛一,银百两。蟒缎一,银百五十两。布匹一,银九两。盗贼繁兴,偷窃牛马,或行劫杀。于是诸臣入奏曰:盗贼若不按律严惩,恐不能止息。上恻然,谕曰:今岁国中因年饥乏食,致民不得已而为盗耳。缉获者,鞭而释之可也。遂下令,是岁谳狱,姑从宽典。仍大发帑金,散赈饥民。”
順治
编辑順治“二年(1645年),耒阳、襄阳、光化、宜城大饥,人相食。”[40]
“顺治五年(1647年)春:广州、鹤庆(大理,洱海之北)嵩明(昆明市东北)大饥,人相食。”[41]
清順治九年(1652年)南明將領李定國攻新會,城中糧盡,清軍開始殺居民為食。姓莫的媳婦願代婆婆而死,清軍把莫氏烹食。新會被圍八個月,吃掉居民近萬人。
順治九年八月,漳州被圍半年,城中缺糧,一碗稀粥索價白銀四兩。居民以老鼠、麻雀、樹根、樹葉、水萍、紙張和皮革等物為食,餓死者不計其數,“城中人自相食,百姓十死其八,兵馬盡皆枵腹”[42]。
顺治年間,“安邑知县鹿尽心者,得痿痺疾。有方士挟乩术,自称刘海蟾,教以食小儿脑即愈。鹿信之,辄以重价购小儿击杀食之,所杀伤甚众,而病不减。因复请于乩仙,复教以生食乃可愈。因更生凿小儿脑吸之。致死者不一,病竟不愈而死。事随彰闻,被害之家,共置方士于法。”[43]
康熙
编辑康熙十八年(1679年),山东“终年不雨,大饥,人相食。”(乾隆《青城(即今高青)县志》卷10)
康熙二十年(1681年)清軍進攻雲南吳世璠,“世璠将余从龙降。詷知粮将尽,人相食,与诸将环而攻之。世璠众内乱,欲擒世璠以降,世璠自杀。”(《清史稿·卷254赉塔传》)
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春:平定、乐平大饥,人相食。”[40]
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夏:永年(邯郸东北)、东明(大名府之南部,山东曹州西)饥。秋:沛县、亳州、东阿、曲阜、蒲县(属隰州,非蒲城县)、滕县大饥。冬:汶上、沂州、莒州、兖州、东昌、郓城大饥,人相食。[40]
四十三年(1704年),泰安大饥,人相食,死者枕藉。肥城,东平大饥,人相食。武定(惠民)、滨州(武定东)、商河(武定西南)、阳信(武定北)、利津、沾化饥;兖州、登州大饥,民死大半,至食屋草;昌邑、即墨、掖县、高密、膠州大饥,人相食。[40]
《病榻梦痕录》卷上乾隆五十一年(1786)条记载了苏皖鲁等地的灾情,时灾民卖妻鬻子,“流丐载道”,“尸横道路”,尸体“埋于土,辄被人刨发,刮肉而啖”。
嘉慶
编辑嘉慶六年(1801年),四川人羅思舉的部隊缺糧,開始吃俘虜,共吃三千五百多人。
道光
编辑“道光十二年(1832),紫阳大饥,人相食。”[40]
同治
编辑同治二年,石達開的軍隊為大渡河的涨水所阻,當時石部全軍已是“覓食無所得,有相殺噬人肉者”。(许亮儒遗著《擒石野史》)
陈康祺《郎潜纪闻二笔》记载“同治三、四年,皖南到处食人,人肉始买三十文一斤,后增至一百二十文一斤,句容、二溧,八十文一斤,惨矣。”
同治三年(1864年),皖南人相食,人肉價格大漲。《曾国藩日记》同治三年四月廿二日记载:“皖南到处食人,人肉始卖三十文一斤,近闻增至百二十文一斤,句容、二溧八十文一斤。”《曾國藩日記》又記載:“洪楊之亂,江蘇人肉賣九十文一斤,漲到一百三十文錢一斤。”
同治七年(1868年),定西、通渭大旱,時逢戰亂,瘟疫並起,人相食。
光绪
编辑丁戊奇荒是中国华北地区发生于清朝光绪元年(1875年)至四年(1878年)之间的一场罕见的特大旱灾饥荒。灾害波及山西、直隶、陕西、河南、山东、甘肃等好几个省份,“饿殍载途,白骨盈野”,饿死的人竟达一千万以上,逃亡两千万以上。随著灾情的发展,可食之物的罄尽,“人食人”的惨剧发生了。大旱的第三年(1877年)冬天,重灾区山西,到处都有人食人现象。吃人肉、卖人肉者,比比皆是。有活人吃死人肉的,还有将老人或孩子活杀吃的……无情旱魔,把灾区变成了人间地狱! 在河南,侥幸活下来的饥民大多奄奄一息,“既无可食之肉,又无割人之力”,一些气息犹存的灾民,倒地之后即为饿犬残食。 《申报》1877年12月7日载:“今岁豫省之灾,亦不减于山右,……灾黎数百万,几有易子析骸之惨”。
中华民国
编辑1936年“3月1日万源曹家沟某家七人,饿毙四人;余三人气息奄奄,竟为逃荒饥民杀死,分割炙食无余。”Template:Cfn 1936年3月19日四川省报载:“北川县人肉每斤五百文。片口镇饥民张彭氏、何张氏、陈顺氏因饥饿难忍,挖掘死尸围食,被捕。”Template:Cfn
1936年四川《民间意识》杂志汇载四川各地吃人的消息:“松潘半边街居民陈氏,自杀其八岁的亲生女而食,食尽仍病饿而死。沿途数百里内,人血、白骨与饿死者,填满沟壑。”Template:Cfn
民國30年(1941)-民國32年(1943)河南省大旱,人相食。1942年河南省赈济会推选杨一峰、刘庄甫、任兆鲁三人等赴重庆,请国民党中央免除徵賦,蒋介石拒不接见。大公报主笔王芸生在1942年的一篇《看重庆,念中原》的社论中写道:“饿死的暴骨失肉,逃亡的扶老携幼,妻离子散,挤人丛,挨棍打,未必能够得到赈济委员会的登记证。吃杂草的毒发而死,吃干树皮的忍不住刺喉绞肠之苦。把妻女驮运到遥远的人肉市场,未必能够换到几斗粮食。”冯小刚於2012年拍摄的电影《一九四二》讲的正是这段时期发生的故事。
1948年6月國共內戰期間,中共将领林彪進行長春圍城,禁止糧食進城,國軍于是收集城內的糧食,造成很多人餓死街頭。10月21日,城內守軍鄭洞國投降。活過來的人說,「就喝死人腦瓜殼裡的水,都是蛆。就這麼熬著,盼著,盼開卡子放人。就那麼幾步遠,就那麼瞅著,等人家一句話放生。卡子上天天宣傳,說誰有槍就放誰出去。真有有槍的,真放,交上去就放人。每天都有,都是有錢人,在城裡買了準備好的,都是手槍。咱不知道。就是知道,哪有錢買呀!」參加圍城的中共官兵說:「在外邊就聽說城裡餓死多少人,還不覺怎麼的。從死人堆裡爬出多少回了,見多了,心腸硬了,不在乎了。可進城一看那樣子就震驚了,不少人就流淚了。」[44]
中華人民共和國
编辑三年大跃进时期
编辑1959年-1961年「大躍進」期間,中國大陸發生“三年大饑荒”,据各方估计共造成1500万-5500万非正常死亡[45][46][47]。餓殍遍野,到處都有餓死倒斃在路邊的人,有些地方甚至出現吃人肉的現象。杨继绳所著的《墓碑》一書援引梁志遠的《關於「特種案件」的匯報——安徽亳縣人吃人見聞錄》記載指人吃人並不是個別現象:“其面積之廣,數量之多,時間之長,實屬世人罕見”Template:Cfn。
1960年春,吃人肉情況不斷發生,人肉的交易市場也隨之出現在城郊、集鎮、農民擺攤等Template:Cfn。三年大饑荒的口述歷史《尋找大饑荒倖存者》记载了四十九起人吃人事件[48]。人吃人事件在四川、甘肅、青海、西藏、陝西、寧夏、河北、遼寧皆有耳聞,幾乎遍及全國Template:Cfn。據作家沙青的報告文學記載:「有一戶農家,吃得只剩了父親和一男一女兩個孩子。一天,父親將女兒趕出門去,等女孩回家時,弟弟不見了,鍋裡浮著一層白花花油乎乎的東西,灶邊扔著一具骨頭。幾天之後,父親又往鍋裡添水,然後招呼女兒過去。女孩嚇得躲在門外大哭,哀求道:『爸爸,別吃我,我給你摟草、燒火,吃了我沒人給你做活。』」[49]
- 四川:《中國大饑荒,1958-1962》引用的中國官方檔案中有吃人記載,如在四川省石柱土家族自治縣的桥头区,老妇人罗文秀是第一个开始吃人肉的人。在家人一家七口全部死去后,罗文秀把三岁女童马发慧的尸体挖出来。她把小女孩儿的肉割下来,用辣椒调味,然后蒸熟吃掉[50]。另一份1961年1月27日的文件,讲述了一个四川母亲用毛巾勒死了自己五岁大的儿子,“吃了四顿”。调查者王德明写道,“这样令人震惊的可怕事件远非只有这一起。”[50]
- 河南:1959年10月至1960年4月,信陽事件,商丘、開封餓得人身浮腫,吃樹皮,餓死100萬(到數百萬)人口,時諺:“人吃人,狗吃狗,老鼠餓得啃磚頭。”“信陽五里店村一個14、15歲的小女孩,将4、5歲的弟弟殺死煮了吃了,因爲父母都餓死了,只剩下這兩個孩子,女孩餓得不行,就吃弟弟。”Template:Cfn 河南省固始縣官方記載有二百例人吃人事件,縣委以“破壞屍體”為名,逮捕群眾Template:Cfn。鹿邑、夏邑、虞城、永城等县共发现吃死人肉的情况20多起。据中央工作组魏震报告,鹿邑县从1959年10月到1960年11月,发现人吃人的事件6起。马庄公社马庄大队庞王庄18岁女子王玉娥于1960年4月19日将堂弟弟5岁的王怀郎溺死煮食,怀郎14岁的亲姐姐小朋也因饥饿吃了弟弟的肉。[51]
- 甘肃:通渭縣,1958年全縣糧食實產8300多萬斤,虛報1.8億斤。人口大量死亡;有人回憶“1959年11月到臘月,死的人多。老百姓一想那事就要流淚。餓死老人家的,餓死婆娘的,日子過得糊裡糊塗。把人煮了吃,肉割來煮了吃……人甚麼也不想,甚麼也不怕,就想吃,想活。把娃娃、自己的娃娃吃下的,也有;把外面逃到村上的人殺了吃的,也有。吃下自己娃娃的,浮腫,中毒,不像人樣子。有的病死了,也有救下的。吃了娃娃心裡慘的,吃過就後悔了,自己恨自己。在村子里住不下去,沒人理他,嫌他臟。”(《50年代末大飢荒驚人記實》)
- 青海:人吃人事件110多起,漢東公社楊家灘生產隊的婦女竟吃了9個小孩[52]。
- 湖南:据余习广《吃人饿鬼:刘家远惨杀亲子食子案》記載,湖南澧县如东公社男子刘家远,將自己儿子殺害後烹煮食用。刘家远也因食子而被處決[53]。
- 安徽:作家王立新1980年代曾赴凤阳采访过,他在报告文学中写道:“梨园乡小岗生产队严俊冒告诉我:1960年,我们村附近有个死人塘,浮埋着许多饿死的人。为什么浮埋?饿得没力气呀,扔几锹土了事。说起来,对不起祖先,也对不起冤魂。人饿极了,什么事都干得出来。我的一位亲戚见人到死人塘割死人的腿肚子吃,她也去了。开始有点怕,后来惯了,顶黑去顶黑回。我问她:‘怎么能……?’她叹息道:‘饿极了。’”[54]
文化大革命时期
编辑文化大革命時期(1966-197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除私刑、屠杀事件众多外,亦傳出多起食人事件[55][56][57]。作家鄭義曾在文革後赴廣西調查,于1993年出版《红色纪念碑》一书,據他的統計廣西全省至少有一千人被食。紀錄片「文革廣西武宣縣紅衛兵吃人肉事件」評論,這些食人事件並不是因為飢荒,而是因為政治運動製造出來的仇恨心態[58]。
其中人食人最厲害的地方之一是廣西武宣縣,官方调查发现至少38人被吃[56],民间研究调查则发现有70余人[57]甚至上百人被吃[59]。武宣县“一女民兵因参与杀人坚定勇敢,且专吃男人生殖器而臭名远播,并因此入党做官,官至武宣县革委副主任。处遗时期中共中央书记处一天一个电话催问处理结果,并严厉责问:‘像这样的人,为什么还不赶快开除党籍?’但该副主任拒不承认专吃生殖器,只承认一起吃过人。最后的处理是开除党籍,撤销领导职务。现已调离武宣。”Template:Cfn
参考文献
编辑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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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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